携犬巡逻有悖于和谐社会的理念
“‘站住,再跑就放犬了!……上!’一声令下,几条警犬同时向空场中间的‘嫌疑人’猛扑上去。‘嫌疑人’顿时站住不动。警犬扑到他的身边,却立即收住脚步,只是狂吠不止。突然,‘嫌疑人’拔腿飞奔,刚迈出三四步,已经站住的警犬同时腾空而起,将他重重扑倒在地。今天上午,在十八里店乡政府门前,朝阳巡警支队的警犬表演让周围群众大开眼界”。
“媒体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天起,全市巡警携犬巡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除先期试点的朝阳和大兴外,其他区县将尽快推广巡逻民警携犬巡逻工作”——2005年6月15日出在各大媒体的报道。
我是非常不看好这个“携犬巡逻”的,甚至于是厌恶和反感。
但据今天在央视新闻中的一位警官说是携犬巡逻有震摄犯罪的作用,其余的,他没讲,我也是什么也没有听不出来的。
警犬采用德国牧羊犬,也叫狼犬。体型发达,酷形如狼,高大者近乎一米;为最具有才能的工作犬种. 有关德国牧羊犬的原产说法不一, 1880年已经在德国地区固定下来,此犬一向被用来牧羊,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随德军作战,之后是德军和警察中的成员,后传达美国、英国及世界各地。如今在世界各地担任各种做不同的拳养,往往以警卫犬、搜查犬、导盲犬、农夫的牧羊犬等,也是人们极受欢迎的家庭犬。作为街头的巡逻犬这实是罕见。
震摄犯罪,尚有种种选择,为什么北京单有此选?
建国以后,在城市中曾有一些战争的遗迹,随着年月,随着和平和宁静渐出了人的视野。温馨、和祥和宁静的环境中百姓生活的希冀。不知这种与狼犬共同生活是有什么感觉?让人想起了边境,让人想起了犯罪现场,让人想起了监狱和集中营,这些狼犬出现的地方。这些地方,已经是明确的责任区,有不可逾越的标志,也有明确的对象,同时也是凝重了这种气氛,让被置身于这种环境中的被管制的有一种被震摄的和被祛弱的气氛和心理。而在这种花前月下的消遣,轻松愉快地闲情逸致中,与狼犬伴行人们不知是多了的是安全还是警觉?狼犬不应该在人们的视野中,就像呼啸的警笛声也不应常响在人们的耳边一样。我想到了这几天,虎也成了泰山游人的警示信号。我又想到了鸽子和小白免,常成为和平和弱小的象征。并非是我的多疑和联想,在你遇到一只硕大的一条狗是,尽管有主人的牵领,与你擦肩而过,你的心率可有增快?你的身体可能保持自然?我碰到一条任意乱跑的小狗,心情骤然就会紧张起来。因为那是畜牲,毕竟不是人。和谐安闲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紧张心悸。这其实是一种人之常情。
有人可说这是经过训练有素的警犬;然而,人和条件反射也是有第一和第二之分,如同半人高的狼犬,谁也是有怯场的感觉。
主要的是我质疑这种创新,我反对这种以全社会为假想犯罪对象的思维。如果是这样,就可设计一种更为巨大的震摄感受的环境,可否把漂亮的小姐换成凶猛的壮汉来卖货,警察满街走,警车遍地叫,刺刀明恍恍,人们在警犬下生活,社会建成监狱那不是更有震摄?但那还是以人为本吗?那还是平常的生活吗?
我们好不容易有了一些进步,尤其是在司法和法律上的根本转变,这个转变是来得不容易,是一种理念的大换血,可不要在皇城根下,又拣起了倒退和落后的观念,那就会破坏人们的和谐生活,也是与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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