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群众,警察就该“熊”?
当然,用常规眼光来看,群众说局长“太熊”并不过份。现实中,公安人员都是威风凛凛、大有傲然不可侵犯之势。陕西蒲城县15岁的女学生马某,在派出所来人把她父亲带走时,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就被戴上手铐;陕西吴旗农妇因为骂了公安局长一句,就被拘留7天;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看守所民警只因收费站的栏杆砸中警车,便对怀孕6个多月的收费员张丽肚子狠踹五脚。相比之下,李宏不愠不火,真是太“熊”了。
然而,恰是这种“熊”样,才使得一触即发、充满火药味的对峙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使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斗殴平息在萌芽状态。因而,这副“熊”样,“熊”得好!“熊”出了群众的信赖和欢迎。
无疑,病者在医院无端死亡,死者家属与医院之间自有一番唇枪舌战。作为死者的家属,很可能会因悲伤而失去理智。而公安部门是由于医院报警才赶到现场,很有可能在死者家属心中误认为是来帮医院“镇压”的。此时,倘若按常规拿出威风来,动辄训人抓人压人,不但于事无补,只会火上加油,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酿成难以料想的后果。因而,十分冷静地对待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熊”中凸硬,软中制胜,这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是一种科学的群众工作法。
俗话说:“只有蛮干部,没有蛮群众”。在一些地方,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并导致干群之间出现恶性斗殴现象,关键便是一些官员缺失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在群众面前高高在上,动不动就打官腔、摆官架、耍官威,面对群众的过激行为,一味地采取“硬”、“压”、“抓”、“打”手法,结果事态表面平息了,可更大的矛盾在加剧升级。
面对社会假丑恶现象,包括所有公安干警在内的政府官员都应“牛”劲十足,决不手软。而在对待群众利益问题上,我们的官员就应“熊”点。这是在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日趋增多的情况下,官员应取的态度和应有的工作作风。
对待群众,“熊”是一种试金石,往往体现出一种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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