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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从警察之忍看职业操守

来源:新桂网 作者:姜文华 发布时间:2005-06-10 10:2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成都晚报》6月8日报道,北京一公交车售票员和一名乘客因报站发生纠纷,售票员竟拔出剪刀刺向乘客。该乘客在亮证声明自己是警察后,仍被刺伤,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他说,“我的职业不允许我动手。”

这位被人辱骂、揪打、刺伤却始终没有还手的警察,他的一句“我的职业不允许我动手”,令人顿觉清新。联想到前阶段沸沸扬扬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甘肃民警冲卡受阻脚踹孕妇”事件,再加上6月5日《时代商报》报道的,沈阳一史姓警察对百姓恶语相向并自称“流氓”,让人不免感慨万千。

近年来,警察形象大有被扭曲、丑化的趋势,在公众眼里,有些警察简直与恶霸、流氓地痞无异!这能怪谁呢?怪公众“一叶障目”?要怪也许只能怪警察队伍里有“几粒老鼠屎”。

因此,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恶劣的警察与优秀的警察最关键的区别究竟在哪?依笔者看,最关键的也是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职业信念与职业操守的不同。“强行冲卡并脚踹孕妇”的警察,显然是没有职业操守的,其职业信念更是完全扭曲的;很显然,在其心目中,警察职业就意味着特权,意味着不可冒犯。摆出“我是流氓我怕谁”架势的沈阳那位史姓警察,早已经将自己完全混同于流氓地痞。把警察身份当成欺压百姓甚至鱼肉百姓的“优势”或资本,就必然失去最基本的警察职业信念,更将职业操守丧失殆尽。

反观这个被辱骂、揪打而始终不还手的警察,假如他的心中也失去了这种信念,不再秉持其职业操守,情形就完全会是另一个样子。

“我的职业不允许我动手”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谈何容易!想来这与其一贯的职业信念有关,与警察的职业操守有关,当然更与其心中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以及没有那种特权思想有关。

因此,什么时候能多一些“职业不允许动手”的警察,少一些“我是流氓”的警察,将不但有利于改善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更会因此营造出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这显然是公众热切期盼的。

警察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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