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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分个文武 湖州警方省内首创文员制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孙佳楣 唐泽文 发布时间:2005-06-09 08:48:25 浏览次数: 【字体:
 

如何有效缓解警力不足,这是困扰公安机关多年的一个难题。湖州开发区公安分局从6月份起推行文职人员制度,使得更多的警力投入到一线执法办案,不仅有望解决警力不足这一难题,而且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湖州开发区警方透露,“文职人员”是指不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只对警务活动起辅助作用的非公务员身份的专职人员,主要从事文秘、宣传、财务、司机、内勤、档案管理、户籍管理、信息分析、网络比对等工作。文职人员实行聘任制,其管理、待遇和考核既不同于警察,也不同于协警和职工。

据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上述工作岗位绝大多数使用正式警察,需要有公务员编制和财政拨款才能保障运转。湖州开发区公安分局的这一举措,不仅在浙江警界首创,而且也是全省政府雇员制度的一个尝试。省公安厅一位主要负责人昨天已对此表示肯定,其他公安机关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普遍认为此举可以解放机关警力,让警察更像警察。

文员实行公开招聘。文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两年。文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在当地保持中上水准,但略低于在职公务员的薪水。据悉,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警察系统通常会把警察分为uni-formofficer(军装警员)、civilian(文职人员)和plainclothesman(便衣警察),其中文职人员往往由非警务人员担任。

警察文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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