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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发布“通缉令” 公安“淘宝体”引热议?

来源:泉州广播网 作者:施晓泓 发布时间:2011-08-30 08:45:20 浏览次数: 【字体:

 

泉广晚新闻827  近段时间,部分公安机关频繁运用网络语言,甚至用“淘宝体”、“咆哮体”的形式,在微博上对逃犯发布 “通缉令”,让市民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公安机关此举是亲民的表现,也有人认为,这和警察的形象很不相符。泉州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节目《热线1+1》邀请两位专家来探讨。

泉州师院文学与传播学院的王伟老师认为,执法部门使用“淘宝体”,让人感觉更加亲切:“淘宝体作为一个网络语言典型的代表,执法机关使用这种语言的话,一改往日冷冰冰严肃的倾向,让群众感觉和蔼可亲,如果做到张弛有度的话,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有促于警民关系的和谐,人情日趋冷漠,用大家都觉得比较亲切的语言。我个人认为,他是网络语言是在网络中使用的,不应以现实世界的标准来要求虚拟空间。”

而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雄信则认为,通缉令使用“淘宝体”,污染了法律文书,破坏了公安机关的严肃性:“任何的语言都有相应的语境,跟谁说,说什么,淘宝体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而通缉令是严肃的法律文书,我们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发布通缉令,代表是国家的执法部门,如果说使用淘宝提,实际污染法言法语,导致猫跟老鼠亲密的关系,用淘宝体追罪犯,就是作秀。”

多位热心市民加入到论战中,不过,他们几乎一边倒,对“淘宝体”通缉令持反对意见。有听众更是提出,如果要体现亲民形象,应该到群众中去,而不是卖弄文字:“公安局的严厉还是要保存,不能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整个公安系统都会乱套的,要亲密就到市民中去,对罪犯就是要严厉打击。”

微博 “通缉令” 公安“淘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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