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人数之辩
这篇网文引用了这组数字说明他的观点;深圳的公安队伍,从刑事警察、防暴警察、巡逻警察、交通警察、消防警察、内保警察、金融警察、信息警察、缉毒警察、反走私警察等等一应俱全,总计在数万人以上;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司法系统也有一万人;解放军深圳警备司令部、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武警市支队、边防6、7支队、深圳边检站、深圳特检站、驻港部队深圳基地、驻深某团、深圳预备役师、各区人民武装部、各区民兵团、各镇武装部和民兵营、各村民兵应急分队、各单位保卫部(科)等等总计在数万人以上,还有深圳十一万的保安队伍,以及辅警、巡防员,和向社会招聘的治安协理员、交通协理员等等,人数在二万之上……
其实,众所周知,管社会治安当然是以人民公安为主体。消防员管火灾、法警管庭审管监狱、交警管交通,武警管重大社会事件,部队管国家安全,社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理应各司其职,让法警每天跑到公交车上抓小偷,总是有点滑稽。再者说了,深圳的保安员队伍虽然有11万之多(一说20万),但是,他们根本算不得警察队伍的一员,其职责范围也仅限于所服务单位的内部保卫。在此范围之外,发生了治安事件,他不去管,你可以斥责他缺少社会公德,但却不是失职,因为在这种事情上,他和我们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所以,把刑事警察、防暴警察、巡逻警察、交通警察、消防警察、内保警察、金融警察、信息警察、缉毒警察、反走私警察一律算作治安力量,把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司法系统工作人员,解放军、武警、边警、特警、民兵、保安、治安员、巡防员甚至交通协理员都划入警察队伍,如果不是存心犯的错误,也是实在太过糊涂。
那么深圳的警察人数到底是多还是少呢?
广州一家报纸曾披露过,目前深圳警力按1000万人口配置比例为人口的万分之十三点四,满编后为万分之十四点五;香港为万分之四十四,北京为万分之三十三点三,上海为万分之三十五,广州为万分之三十点四。相比之下,深圳的警力配备比例是最低的,而且在现有编制中还包含了1000多人的公安消防民警,而国内其他城市消防任务由现役的消防武警来担负。
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深圳暂住人口已超过1000万,而常住人口却不足200万。权威人士分析,在深圳的暂住人口中,至少有100万以上没有固定或者是根本就没有任何职业的人。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隐藏着很多不安定因素,属于高危人群。在宝安分局一份统计中,2003年全分局抓获的6345名犯罪嫌疑人中,暂住人口占98.7%。
外来人口给深圳的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压力。据介绍,管理1个流动人口相当于管理3个常住人口。编制不足,使得深圳警察承担的工作量远远大于内地其他城市。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日前的一项基础工作调研表明,大多数民警从期处于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之中,休息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宝安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辖区面积超过36平方公里,却仅有18名民警,平均每人管辖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不少民警形象地说,晚上睡觉听到电话一响,头皮都发麻。
警察队伍中也有好有坏,一味漫画警察形象,给这个日夜为市民服务的群体抹黑实在不是智者所为。但愿我们这个社会能够多一份实事求是,多一点推己及人,多一些理性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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