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新:“警察公关”的核心是“执法为民”
观察世界警务改革的历史,可以归纳出一条主线:警察必须以服务公众为使命,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6月12日,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结果揭晓,有“中国的福尔摩斯”之称的刑侦专家乌国庆等10人当选。该活动自2004年以来已举办了四届。
看看这10位“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故事,就会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警察,才最受公众欢迎。他们中有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解救人质、身负重伤的“赤胆英雄”谭纪雄,有“用最硬的肩膀、为百姓担当”的爱民模范周希胜,有坚守悬崖三尺岗台的“最牛交警”吴浩,有身患绝症仍坚守岗位的“铁手神探”庄宜生,有创造辖区由乱到治奇迹的群众“贴心人”张世平……显然,他们的心里有公众,维护公众的利益,公众的心里才有他们。
与此同时,各地警方也相继出台“公关”创新举措。比如四川德阳警方开展“五大”公关,即“意见领袖”公关、精英公关、大众公关、媒体公关、网络公关,并要求“把公众当上帝”,比如有警察把目光盯在帮农民耕牛防盗上等。这些活动的开展,反映出各地警方希冀通过“公关”活动改善形象、提高职业声誉的渴望。
关于警察和民众的关系,在世界上有过一段演变历程。从上世纪初到70年代的美国警察专业化以及欧美警察现代化运动,警察以运用科技打击犯罪为角色,以“管理者”身份出现,和民众的关系日渐分离;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社区警务兴起,警察才从“机器人”回归到传统的“更夫”,从专业化回到社会化。在此背景下,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被重新提上警政建设日程,警民关系状况开始趋于好转。
考察世界警务改革的历史,可以归纳出一条主线:警察必须以“服务公众”为使命,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惟有如此,才有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警察的职业声望。
实际上,在有些警民关系相对紧张的地方,并不是警察破案不力、抓获罪犯少,而恰恰在于“从专业化回到社会化”方面做得不够,你想想,整天以审讯犯人的冷峻形象出现在民众面前,只是“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如何能够实现警民关系的和谐?正如医患关系一样,即使有人对警察有或多或少的不满,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清楚,这个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警察。这其实是警民合作、融洽关系的基础。
无论是评选民众心目中的好警察,还是开展公关活动,都说明中国警察在“服务民众”上所做的努力。警察公共关系的重点,在于警民的互动与沟通,使警方充分了解公众需求,进而更好地服务公众。因此,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核心,最终必须落实到“执法为民”上:通过警民的沟通、互动,充分了解公众需求;不断改进各项执法工作,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待。
□毛立新(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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