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公安工作的几个转变
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在期待国家更加富强的同时,也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期待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具体到公安工作,人民群众则要求公安机关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要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民生问题。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在工作理念、运行机制、管理方法等方面还有一些差距。如何让基层民警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新时期各项公安工作?我认为要着力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由“打击为主”向“打防管控”转变。以往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击违法犯罪上的工作模式,对震慑犯罪是可发挥积极作用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有限的警力要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就要调整思路,更多地在“抓源头”上着力。一方面要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加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加大特行特业安全监管,努力实现“打防管控”多管齐下的社会治安管理格局。
二是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优先”转变。要积极转变公安观念,变过去强硬的行政管理为管理与服务并举。树立严管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的理念,把行政管理作为服务群众,沟通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打响优质服务品牌。
三是由“消耗体能为主”向“智能技能取胜”转变。现在,除必要的紧急破案和追捕逃犯等外,公安机关应更多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民警从超强度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努力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技能上下工夫,让民警在掌握技能、发挥智能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业绩。
四是由“注重实体”向“程序与实体并重”转变。以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只要违法犯罪人员有违法犯罪事实,有时实施处罚等就忽视了必要的程序。现在,一定要从只注重实体执法向“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方向转变,在办案时不仅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收集确实充分,还要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是由“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有的案件可能因为种种利益矛盾,导致公安机关案子结了,但事还难了。因此如今办案,不能以结案报告书完成为标志,而应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多听取其诉求,努力化解案后的一些矛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的一些事由。
六是由“做事为主”向“边做边说”转变。公安宣传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防控公共安全问题的宣传工作做得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以往有些基层科所队在这方面还注意不够,需要在不遗余力干好实事的同时,加大有关宣传工作的力度,使公安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更多支持和配合。
七是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回应”转变。近年来,社会公众舆论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公安机关要积极顺应这种趋势,变过去被媒体堵着采访逼着说,到现在积极主动回应公众舆论,牢牢把握关键时刻公正引导公众舆论的话语权。要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正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案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以权威声音引导舆论包括网络舆情,要坚决防止因公安机关“集体失语”而带来某种被动局面。
八是由“站在公安看公安”向“跳出公安看公安”转变。公安人都有属于公安的性格,习惯从公安的角度看问题。做工作、作决策更多地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未注重把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新时期,公安机关要学会换位思考,要跳出公安视角,站在社会的角度,公众的立场来看公安工作。要通过换位,及时调整、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公安工作,努力找到公安工作让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最佳切合点。同时,要不断收集社会对公安工作的积极评价,并及时反馈到广大民警,增强大家的职业认同感,提升大家干好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作者系麻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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