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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人民警察人民“管”

来源:光明网 作者:谢焕权 发布时间:2005-06-03 07: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23日晚,怀揣身份证的22岁大学生王闯被巡逻民警以“核实身份”为由带回派出所。王闯称,在派出所内头部、颈部被打伤。24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崇山派出所赵所长郑重向王闯道歉。(《华商晨报》5月25日报道)

  又见关于人民警察的负面报道!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人民警察都怎么了?为什么

素质就那么低呢?他们都是怎样当上警察的呢?领导平时又是怎样管理教育的呢?

  一系列疑问摆在了公安部门面前,怎么办?老百姓在睁着大眼睛看着呢,人民警察拿着“俸禄”(纳税人交纳的税款),却还伤害人民的利益,这成何体统。相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公安部门也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会尽快采取措施“挽回形象”的,也相信人民警察还是要认真的为人民服务的。

  人们在抱怨部分警察素质差的同时,是否认真思考过自身的责任呢?有人会说了,我们老百姓有什么责任啊。有,而且还是比较重要的责任——监督举报。人民警察就是要维护社会秩序,为人民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而警察的权力最终是来自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了警察不等于是万事大吉,还要监督警察的工作行为,看看他们是否尽职尽责了。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警察的工作是好是坏,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好的就要表扬,坏的就要揭发批评,人民警察还要人民自己来“管”,光靠行业自律是不行的。

  那么,人民该怎样“管”人民警察呢?一直以来人们都习惯了被警察管,倒是很少有人主动来“管”警察,这其中就有人们权利意识淡薄的问题,也有“管”的途径缺失问题。人民要想“管”警察,主要方法之一是通过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恐怕有些老百姓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法呢。),对于那些行为违法的警察,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惩治他。要知道,警察首先也是一个人,一个公民,他也要遵守所有公民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所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而警察执法犯法也同样要罪加一等,就是因为警察自身的责任重大,如果方法影响更恶劣。

  人民“管”警察的另一个途径就是媒体,利用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事实上,最近媒体对警察的一些负面报道就是最典型的舆论监督,媒体在此很好的完成了人民交给他们的参与和监管社会公共事务的任务。也正是这样,才希望公安部门不要对媒体“怀恨在心”,认为媒体是和公安部门过不去,而要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宽容一些。

  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管”,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只有各司其职,一切才会正常起来。

警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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