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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精神”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需要时刻保持的精神状态

来源:东莞时间网 作者:王维 发布时间:2010-12-14 18:30:17 浏览次数: 【字体:

 

皮艺军 资料图

   东莞警方征集“警察精神”,不单是为了更好地提炼警队的文化,更是警方与全市市民的一次互动,一个市民向警方提建议、提问题的机会。

  从活动开始以来,许多市民纷纷来电来函提出一个问题:“东莞警察精神”是不是只是一句口号?它应该如何落实到东莞警察的日常工作当中?

  近日,本报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请他谈谈心中的“警察精神”以及该如何落实“警察精神”?

  警察形象好不好

  群众能感受得到

  记者:谈谈您心中警察的形象是什么样的?您觉得他们应该具备怎样的精神?

  皮艺军:一个警察的形象好不好,是要有外在的表现的。这种外在的表现能使人民群众的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感受得到。一句冷言冷语会刺伤群众的心,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会损害群众心中的警察形象,一起人情案会失去群众的信任,一次徇私枉法会引起群众的敌视。

  作为人民警察应该有自己的“精神”,这种“警察精神”应该是在民族精神的基础上,在长期的公安斗争实践中,形成的能够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崇高的理想境界和积极的精神追求。

  在新时期弘扬警察精神,对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警察要以热爱本职的敬业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团结战斗的协作精神,秉公执法的无私精神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来严格要求自己。

  保证忠诚于党和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记者:您认为该如何用职责来体现人民警察的品质?

  皮艺军: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无论职位高低,也无论权力大小,都应该保证忠诚于党和人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思想。

  人民警察的职责从根本上揭示了警察职业的价值标准,服务成为人民警察鲜明的职业行为。树立新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一名遵纪守法、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的人民警察,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为名利地位和金钱所动,不以权谋私是人民警察应有的高尚品质。

“警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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