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刑讯逼供仅有科技手段还不够
新闻背景:记者在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采访时看到,该所安装的数字审讯录音录像系统进入调试阶段。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将实现审讯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同步刻录,可防止民警刑讯逼供,防止嫌犯发生自残和翻供。银川市其他基层派出所也将安装该系统。(本报7月29日08版)
从佘祥林、杜培武,到不久前的赵作海,一起起让中国法治蒙羞的惊人错案,不断写进了日见增厚的司法错案史。这些案件背后都闪动着刑讯逼供的魅影。法学家、媒体都在讨论如何遏制刑讯逼供,从法律、道义、现实、情理等等方面都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但是,几乎没有人从技术手段上去考虑,这则小报道,正是提示人们,遏制刑讯逼供,不要忘了技术手段。
刑讯逼供是一种落后的破案手段,它会给公民带来身体损害,也会损害法律正义。在讲究程序正义与保障公民权益的今天,刑讯逼供已经没有生存土壤了。
在港剧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录音还要录像,而且审讯室也是完全透明的,外边看得清里边的一举一动。而且,香港警方用来同期录音录像的盒带是经过特殊技术处理的,办案警察无法中断、删剪、拼接。这样的审讯,能最大限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港片里头,许多犯罪嫌疑人表现得非常嚣张,一个劲地喊警察打他打他呀。因为他们知道,在全方位监控的情况下,警察是不敢刑讯逼供的。偶有个别敢以身试法者,也会被记录在案。
当然,有了高科技设备,并不能保证警察们能合理合法地使用,例如十字路口的拍照设备,许多就没有打开,给要找证据的事主带来麻烦。所以,套用那句两手都要硬的老话,技术设备的运用,还需辅以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保证。比如香港警察还设有投诉及内部调查科,还有独立监察委员会对警方进行监察和管理。一旦警员在审讯时有出格举动,会有部门公平合理地出面受理。这也提示我们,有了录像录音设备,并不算完事,还必须辅以相应的管理制度,比如录像录音不能中断,否则派出所长停职或撤职,比如授权上级警方、纪委和检察机关共同监管警方的审讯室,不能让投入巨资建起来的审讯系统流于形式,想打开就打开,想关闭就关闭,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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