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改最大亮点在强化社区职能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
随着包括少数公安民警在内的黑恶分子及其“保护伞”的落网,重庆警务改革也渐入深水区,刮骨疗伤,很痛,却能剔除腐肉,长出新的肌肤,内部整肃,有点难堪,但不羞耻。
从建立500个交巡警平台,200多名处级干部集体竞聘上岗,到率先在全国设立校警,重庆警务逐渐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很长时间以来,包括警界在内的大多数人对警察职责的界定概念模糊,认为警察的职责就是对付坏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暴力犯罪,维护公共安全。
其实,我国《人民警察法》有明确规定,警察职责可分为刑事司法护法性职责,治安行政职责、武装性职责、社区服务型职责。
但在司法实践中,包括政府管理者在内,过于倚重警察的执法功能,办案职能,忽视了警察的服务职责,沟通功能,以致于警察给普通老百姓留下严肃、冷峻甚至有点不尽人情的印象。
对警察的社区服务职责描述,包括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盗、安全知识教育;青少年帮教;预防自然灾害或事故;积极救灾、抢险;为群众排忧解难,扶危济困,救死扶伤等。
重庆这次警务改革之所以能迅速赢得老百姓认同,关键就在于强化了这一职能,从单一的巡逻与刑侦模式转向社区警务模式,从追求“机器人”模式转向追求“更夫”模式,重新审视警察的服务意识和道德修养。
无论是密集地设立交巡警平台,采用“拆庙赶方丈”的方式把警力部署到街道、社区,还是在9天9夜的时间内创造出一个新的警种———校园警察,都是将警务职能前移,融入普通百姓生活,消除长久以来形成的不了解、误解甚至矛盾。
数据显示,自重庆2月7日交巡警诞生以来,街面发案率同比下降35%,市民的安全感明显提高,普遍反映“出警快了、解决问题快了”。
事实证明,这一改革的推行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警民关系,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形象,值得提倡和坚持。
笔者认为,重庆警改之所以能获得初步成功,赢得百姓的信赖,跟重庆全面的社会、经济、民生改革有必然联系。是推动“五个重庆”建设,落实“平安重庆”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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