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警察”大推选折射公安群众观
新年伊始,一项特别的评选活动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在公安部的支持下,由部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发起的“爱民警察”大推选行动正式启动,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的人民群众可以直接评选自己心中的爱民警察,并推荐给公安部进行表彰。
说它特别,是因为它打破常规。以往,类似的评选表彰活动,一般由行业内部评选产生。这一次将评选的权利交给群众,实现了群众自发推选与公安机关内部评选、媒体行动与官方表彰有机结合。
这一打破常规之举,从表面上看,是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方式的变革,从深层次看,折射了公安部党委决策者的“群众观”———把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评判权、监督权真正交给了人民群众。
众所周知,相对其他国家机关来说,公安机关具有特殊的性质。它既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既是社会管理机关,也是社会服务机关。公安机关的这种特性,决定了与人民群众的天然血肉联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本质要求;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法宝。正因为如此,公安工作是否扎实、管理服务是否到位、爱民实践是否深入、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群众最有发言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同时又是最讲感情、最懂感恩的。作为公安民警,你平时是不是真正为群众着想,是不是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是不是真正与他们心相连、手相牵,老百姓心中有杆秤。无数事实已经证明:群众在你心里有多重,你在群众的心里就有多重;你平时对群众有感情,群众才会在关键时刻对你有感情。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曾多次指出,“广大人民群众永远是最坚固的铜墙铁壁”、“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对群众的安危疾苦漠不关心,就是变质”、“要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这些话语,看上去朴实无华,实际上却是讲出了如何看待群众、如何依靠群众、如何向群众学习、如何接受群众监督的真谛。事实上,通过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的诸如“大接访”、“大走访”等一系列爱民亲民惠民行动,我们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公安机关群众意识的不断深入和拓展,感受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放下架子当公仆、当亲人、当学生的真心诚意。
这次通过媒体让群众推选“爱民警察”,既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满意度和信任感的投票,又是公安民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直接舞台。它的意义,不仅仅是由此推选出一批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的“爱民警察”,更重要的是树立一种长期工作导向,让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时刻自觉地处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努力以真心换真诚、以真心换真情、以真心换民心,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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