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暗中执法引发争议 市民盼电子警察执法透明化
核心提示 “交警部门能不能向公众披露在哪个路口安装有电子眼?如果知道这些路口有电子眼了,驾车也就不会闯、不敢闯红灯了。”近日,本报热线接到一些车主来电反映,自己开车的时候,一不留神就被摄像头逮到了,心里很不踏实。自己闯红灯肯定不对,但他们希望交警部门能主动公示一批重要路口的电子眼,让执法透明化。
近日,交警“暗中执法”问题备受市民争议,南宁市各大网站的论坛上网友们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赞同方和反对方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赞同方认为,“电子警察”应该现身执法,以增加执法透明度;反对方则认为,这样可以起到一种震慑力,而且公布电子眼位置的话,没有电子眼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肯定会增加。
记者在邕城街头调查采访时发现,一些市民也持同样看法,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司机守法意识、道德素质良莠不齐是客观现实,如果明确告知了电子眼的具体位置,势必会造成一些司机在其他没有电子眼的路口闯红灯的情况增多,埋下事故安全隐患。
■观点对对碰
赞成者:重要路段会更安全
安装在道路上用来监控道路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情况的摄像头,俗称“电子警察”,有车闯红灯时,它就会自动记录违法信息。目前南宁市共安装配备“电子警察”系统280多套,遍布南宁市各个主要交通路口。
很多司机就想知道,哪条路口有摄像头,哪里没有摄像头。在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的哥告诉记者:“如果能有一张电子眼道路分布图,司机们可以少闯很多红灯。”闯红灯者大多是怀着侥幸心理,如果知道哪条路口有电子眼,就不会闯,也不敢闯了。“毕竟重要路口安全第一,知道装有电子眼,肯定会更安全。”出租车司机农师傅向记者表示,电子眼的具体位置应该公布,因为很多司机其实都想知道,哪条路口有摄像头,哪里没有摄像头,知道以后司机们肯定少闯很多红灯。他觉得,闯红灯的司机其实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如果当他知道这个路口有电子眼,肯定就不会闯了,谁也不会去冒被罚的危险。他还向记者举例,不少司机都知道东葛鲤湾路口、葛村建政路口没有电子眼,所以这两个路口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如民族大道古城路口、新民民主路口,大家都知道有摄像头,所以闯红灯的现象极少。农师傅由此得出自己的结论,就是公布电子眼分布后重要路段更安全。
经营汽车生意的王经理认为,电子眼除了抓人和罚款,并不能起正面教育作用,不能及时纠正司机的违法行为。而且电子眼虽然是高科技产品,但并不是没有缺陷。据他了解,省外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了许多针对电子眼的产品,例如电子狗、夹牌照等。开面包车给人送货的司机小刘也有同感,他认为还是交警亲自执法比较好一些,去年3月份,他占道驾驶,被交警三大队的民警抓到,那位民警的执法态度特别好,也明确的告诉他这样做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并希望他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件事给他的印象特别深刻,从此他开车再也没有占道行驶了,这种效果不是电子眼能做到的。
反对者:“暗中执法”必不可少
家住南宁市东葛路的李先生反对将“电子眼”公开,他向记者表示,用电子眼执法很正常和合理,如果人们不违反交通规则,也就不会怕电子眼。电子眼起到了保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定作用。现在很多人在装有电子眼的地方就不闯红灯,没有装电子眼的地方就闯红灯。
电子眼有效地遏制了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他还表示,要是司机知道这个路口没有摄像头,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他就有可能肆无忌惮地进行交通违法,因为他不用担心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受到追究。
赞同“暗中执法”的张小姐觉得,“暗中执法”对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有很大的震慑力,可以提高他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她还认为,移动电子警察更是让交通违法的司机觉得,交警可能就在身边,违法就有可能被罚。如果司机自己主动违法之后,才去责怪那些暗中拍摄的“电子警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民族大道上执勤的一名交通民警表示,电子眼不但能够节省出不少警力,还能减少执勤交警的工作量,在交警上下班时间里特别是夜间更是发挥了极大威力。他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驾驶员的自律性比较差,所以电子眼“暗中执法”是必不可少的。
■记者调查
没电子眼路口闯红灯多
4月21日17时,记者到没设有“电子眼”的葛村建政路口进行观察。发现在17时-17时10分之间,共有两辆摩托车和一辆轿车由葛村路闯红灯左拐进入建政路。记者发现,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先抬头四周看看是否安装有电子眼,发现没有之后立即加油呼啸而过。在其他几个没有电子眼的路口,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看来不少驾驶员确实缺乏自律性。一些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知道没有电子眼的情况下,如果碰到有急事会闯红灯。
随后,记者从南宁市交警二大队电子警察中队了解到,他们经常通过移动电子警察在没装电子眼的路口拍到交通违法行为。从去年5月1日新的“交安法”实施至今年3月份,仅未接受处理的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总共有11.6万多起,其中有一辆摩托车的违法起数竟然高达58次。
一些市民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行为时,发现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的违法次数过多并且要交纳高额罚款后干脆连车都不要了。更让人惊讶的是,仅二大队的电子警察平均每个月就可以拍到2万起交通违法行为,最高一个月可拍到4万多起。
■部门反应
以前怎样执法,现在还是怎样执法
针对了解到的这种情况,记者又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看了记者出示的违法数据之后,半数以上被采访者都表示,“暗中执法”很必要,因为南宁司机确实太不自觉了,如果“电子眼”现身执法,那没有电子眼的路口交通状况肯定无法想象,所以在目前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更复杂的情况下,交警“暗中执法”还是很有利于创造南宁市良好的交通环境,说到底还是要大家共同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南宁市交警部门对引发市民讨论的“暗中执法”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针对采访到的信息采访了南宁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也了解到目前市民对交警部门的“暗中执法”有争议,但他们不好对此发表评论,也没有接到上级的任何相关通知,所以“以前怎样执法,现在还是怎样执法”。
■相关链接
执法部门“向左走,向右走”
北京 “暗中执法”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前段时间备受争议的交警“暗中执法”问题,北京市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交警暗中执法并不等于设陷阱,而是多种执法方式中的一种,是震慑违法行为的一种有利手段,应得到大力支持。北京市交管局总工程师翟忠民说,暗中执法是一个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的过程。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采用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发达国家良好的交通环境与‘暗中执法’有密切关联,所以,暗中执法应得到大力支持”。
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赵继强认为,“暗中执法符合法律规定,是交管部门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执法手段”。新交法赋予了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力,交警拥有执法权,暗中执法正是交警行使执法权、查处违法行为的一种方式。为达到严格执法的效果,交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手段,包括现场疏导指挥、电子眼监控、交警直接拍摄等,其中也包括暗中执法,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对交警执法有疑义,觉得执法不公,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乌鲁木齐 不准交警“暗中执法”
乌鲁木齐交警支队日前向社会公布,交警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等“四不准”规则。“四不准”规则包括: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执法交警不准躲在暗处;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当,或因交通标线不清楚等造成有异议的违法行为不准处罚;对运送病人或孕妇及赶乘飞机、火车等车辆的轻微违法行为不准处罚;在交通管制期间,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不作罚款处理。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暗处执法、因交通标线不清楚而造成的处罚,一直是老百姓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出台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解决群众反映较大的矛盾和焦点问题。
■新闻资料
何为“电子警察”
电子警察分两种,一是固定式,二是流动式。其中固定电子警察包含照相机式和摄像机式,摄像机式按照违章形式又分闯红灯摄像机式和超速摄像机式,记者在交警支队监控室里看到,固定电子警察将各大路口的实时路况画面输送到电视墙上,而当有车辆交通违法时,系统就会报警,并自动将违法的过程抓拍下来。流动的“电子警察”主要以值班民警用小型摄像机在路口对违章车辆即时人工摄像的方式进行执法,流动电子警察是不定时不定地点进行执法,下班时间和双休日也上路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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