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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章:学学广东交警的人性化执法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作者:毕文章 发布时间:2009-04-27 14:5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司机害怕交警的程度,绝对不亚于老鼠害怕猫的程度。因为交警手里攥着罚款的大棒,能让违章司机兜里的钱遭罪。广大的司机深情地呼唤交警能够更人性化地执法,广东省交警做到了这一点,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近日,广东省交管局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细则明确规定,交通警察未离开现场,机动车驾驶人能立即将机动车驶离的,给予警告,收回《违法停车告知单》。(4月26日《广州日报》)

  许多地方的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对待那些违法的司机根本就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实行罚款。表面看是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实际上是电灯泡点香烟——其实不然(燃),背后藏着大大的“猫腻”——交警部门给每个交警规定了罚款任务,罚款数额多达几万元。罚款一部分上缴了当地财政,大部分进了交警部门的“小金库”。俗话说:“看人下菜碟儿。”也不是所有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罚款的处罚,那些来当地投资的车辆,就是违法了也不罚款,不扣车,这是写在当地公路旁边的广告牌子上的。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怨声载道,就是毫无办法,因为这是当地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司机发生了违法行为,一律实行罚款,那就像法院对罪犯一律判处无期徒刑一样可笑。其实,交警处理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有5种,从轻到重分别为警告、罚款、扣车扣证、吊销驾照、拘留等。警告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之一,既可以避免老百姓对罚款的反感,又能够达到教育违法者的目的。因此,交警部门应该推出对轻微违法行为教育为主的方式,发挥警告处罚的功能。据媒体报道,去年年底,秦皇岛市对十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今年年初,南宁市交警部门对12种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款,对3种行为不扣车;如今,广东省交警部门又推出了交警贴了违章停车“牛肉干”尚未离开,违章停车驾驶人正好返回,交警就把《违法停车告知单》收回;二手车过户前违法行为,5个工作日内撤销;未带驾照被扣提供有效证明就放行等等规定。这些做法都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的确令人欣慰。

  交警是人民的公仆,理应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动辄就对本来不应该进行罚款的违法行为一罚了之,就是亵渎法律的尊严,也很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这种错误的做法。古人云:“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广东省交警的做法具有可操作性,各地交警是否应该迎头赶上呢?

广东交警 性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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