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下沉社区”还需长效机制
全省 21个地级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珠海得分89.3分,名列前茅。成绩得来相当不易!安全感、满意度为什么能够赢得群众的普遍好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早前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以实现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全市社区警务工作。(见昨日《珠江晚报》)
警察职业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职业创立之初的最重要职能就是维护一方平安,因此,下到社区、街区执勤自然是警察职业最基本的日常工作,“警力下沉”乃天赋职责。但是随着警察在犯罪预防、紧急事务处理乃至行政管理等方面职能的增加,机关办公室也逐渐成为警察工作的日常领地,而且由于办公室条件的优越和舒适性,坐办公室当“白领”警察,成了不少警察追求的理想职业目标,至于下基层、下社区则成了其次甚至被忽视的“苦差事”。这一趋势逐渐导致了 “警力上浮”的发生,基层缺警使得警察远离了事故发生的第一现场,其反应速度与保障一方平安的能力也有所下降,而这一现状也非我国独有,为了扭转这一警察“白领化”的趋势,全球各国都刮起了一股“警力下沉”之风。
但是对于已经“上浮”并习惯于“白领”工作的警察们,并不是说上一句“警力下沉”就能立竿见效的,任何业已形成的惯性若要打破都更加需要务实的举措和有力的驱动。真要把上浮的警力 “沉下去”,显然还需有针对性的机制安排。假如机关民警的工作类似“白领”,不仅轻松,风险小,而且还能比基层警力们更多的收益和提拔机会的话,这样的制度安排,怎能让“下沉”的警力安心尽职地工作,而不对机关办公室的职位趋之若鹜,拼命“上浮”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真要让“警务”向社区回归,真要让警力下沉到居民百姓的身边,显然应该给予基层警察们更好的待遇和保障,至少,基层警力的待遇和提拔机会应该高于机关警力才是。在此,对于珠海警务下社区给群众带来的安全满意度,我们当然应该给予掌声,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更期待珠海警力贴近居民社区与警力下沉能够获得更多的制度保障,让群众的安全满意度不仅仅在一时,而能够获得长期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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