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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向城管派警察有违“慎用警力”原则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但纯 发布时间:2009-03-30 18:47:47 浏览次数: 【字体: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首次向市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绪鹍要求派驻的治安民警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安职责,更好地快捷维护城管人员执法秩序,对城管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实现武汉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武汉晚报》3月29日)

  客观而言,向城管派驻警察,或许对阻止暴力抗法有一定的效果,但笔者以为,这种做法和前些年某地向医院派驻警察以防医闹一样,有可能加深对立隔阂,并非是最佳的办法。

  首先,我们在谈论暴力抗法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城管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问题。相对城管而言,摊贩是弱势群体,百姓更愿意看到警察依法办事,不偏不倚。如果说向城管派驻警察,并非站在城管立场,也可以纠正城管的违法行为,那么,何不也向摊贩派驻警察呢?

  其次,警察学上的“最小动用武力论”,是被全世界普遍接受的观点。瓮安事件后,我们的一些部门进行过反思。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摊贩与城管的矛盾,并不是严重到需要动用大批武力的矛盾,把摊贩当作预想中的敌人、犯罪者,是不妥当的,在城管执法问题上,我们同样应该坚持慎用警力的原则。

  最后,这种做法会掩盖问题。一些地方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随意处罚、乱收费、野蛮执法等并不鲜见。

  因此,要减少暴力抗法,重要的是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谁给予了城管扣押财产的执法权?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通畅的投诉城管违规执法的有效渠道。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派警察帮城管执法”是个馊主意

   如今很多地方的城管装备越来越好,动不动就要全副武装起来,所以“武装到牙齿”这句俗语很多时候几乎成了城管的代名词,这一次,武汉给城管披上的这层防护服,不是电警棍之类的工具,而是派驻的警察。

    3月29日的《武汉晚报》报道说,3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首次向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胡绪鹍要求派驻治安民警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安职责,更好地快捷维护城管人员执法秩序,对城管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实现武汉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武汉的城管水平是不是会因为警察的帮助执法而“再上新台阶”,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的是,有了警察执法权的辅助,武汉城管的执法底气倒很有可能再上新台阶。相对应的,很可能就是当地城管在执法中会更习惯于依赖似乎可横扫一切的执法权,而不去重视城管执法的人性化可能。城管的强硬,更会让城市管理者迷信强权,忽视管理理念的转变。这样一来,结果很可能就是小商贩与城管之间尖锐的矛盾更加激化,暴力抗法的事情更加层出不穷。

    一个可以作为例证的事实是:很多城市为了平息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纷纷派警察入驻医院帮助维持秩序。但结果却是警察没能帮医院阻挡医患纠纷,反而被舆论指责为偏袒医院一方。为什么警察入驻之后医患纠纷未能缓解?舆论比较一致的判断是:医患纠纷的根源,在于医院和患者之前知情权的严重不对称,在患者复印个病历也得费尽心机的背景下,想要让患者和医院就医疗纠纷展开平等谈判,无异于痴人说梦。更要命的是在医疗纠纷的认定环节,目前的规定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由跟医院关系密切的专家鉴定小组说了算。这个不避嫌的医疗事故认定机制,让原本就弱势的患者变得更弱势,让医疗纠纷的真相变得如此奢侈。于是,人们就知道了,化解医患纠纷,根本手段在于医患双方的信息平等,在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公开,而不在于医院里入驻了几个警察。

    城管与小商贩和拆迁户的矛盾也是如此,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在于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在于一座城市把小商贩看成麻烦制造者还是应该与之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主体。如果一座城市的管理者始终把小商贩和拆迁户当成可以为了“城市形象”等政绩随时牺牲的麻烦,那么,城管与小商贩之间,就必然是滋生暴力的温床,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失去了对话与协商的可能。武汉没有让我们看到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却一门心思强化城管的执法手段。化解矛盾,不是从根源处着手,不习惯于对话和协商,而是一味迷信强权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手段,这与其说是在解决矛盾,还不如说是在激化和制造矛盾。动用警力为城管执法护航,实在是个馊主意。(峥荣)

城管警察 慎用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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