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和谐警民关系是科学发展的关键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李文喜日前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公安民警进万家”活动现场会上说,要努力提升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能敲开群众的门、说上暖群众心窝的话、与困难群众能交上心、办好群众最想办、最难办的事,进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切实维护全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2月12日《人民日报》)
公安工作涉及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涉及人民群众生产、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人民群众往往通过与公安民警接触中的点滴小事来认识公安机关、评判公安工作。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
正因如此,李文喜厅长强调指出,我们就是要以开展“公安民警进万家”活动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搭好构建平台,弥补感情裂痕,让群众看到公安的艰辛付出,了解公安的发展变化,在感情上接纳公安,在行动上支持公安,在评价上满意公安。通过密切警民关系,真正坚持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发展途径,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
我感到,李文喜厅长的一席话,准确界定了公安工作是为了人民,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一些公安干警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造成了一些地方警民关系紧张。诚如李文喜厅长所指出的,个别警察甚至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这些害群之马,严重影响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影响了警民关系,对公安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一些民警被辱骂、殴打、围攻,围观的人还跟着起哄;在办案调查取证中,很多群众明明当时就在案发现场,就是不给作证,不提供线索;在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少,情报上不来等等。警民关系不和谐,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制造障碍起反劲,增加了工作难度,耗费了大量警力。
所以,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必须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严肃警纪、整饬警风,集中整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违纪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扶正祛邪、取信于民。
为此,李文喜厅长要求全省公安干警,要把人民群众当老师,把社区、村屯当课堂,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这无疑传递着一个朴实而温暖的道理: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公安工作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警民关系自然就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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