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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东莞拟设“城管警察” 是否会滥用警力?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段思午 发布时间:2008-12-22 15:36:25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方日报 记者 南小渭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经成立满一年。在谈及明年工作计划时,该局透露,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成立城市管理公安大队,以强化执法保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求。

增加编制壮大队伍

在谈及明年的工作计划时,市综合执法局说,计划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重点完善好镇村两级管理机构,使村一级城市综合管理办达到全覆盖。同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人、财、物管理关系,理顺市、镇、村纵横管理和执法关系,建立有效执法运作机制,规范管理。

该局还将争取市委、市政府多增加公务员和后勤事业人员编制,进一步充实有证执法力量,壮大执法队伍。市局拟建立培训中心,对市、镇、村执法人员和协管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明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推进全面有效执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断提高有效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执法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使人员满足执法需要,经费、装备满足管理需求;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成立城市管理公安大队,强化执法保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求。

今年协助强拆444宗

去年底,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牌运作,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协管员、管理员共4800多人。市综合执法局说,今年该局重点抓了“三大整治”,即城市“六乱”整治、违法建筑整治以及食品安全和非法行医整治。

据统计,今年1—10月,市综合执法局共纠正“六乱”行为107939宗,处罚817宗,全市各镇中心区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1—10月,查处各种违法建筑共1666宗,面积63.94万平方米。其中责令停建在建工程840宗、面积32.91万平方米,责令自拆382宗、面积14.21万平方米,协助有关部门强制拆除444宗、面积16.82万平方米。

另外,1—10月,市综合执法局还查处无证照生产食品和地下制假生产窝点2505宗,涉案值348.53万元,罚款17.87万元。整治无牌无照经营小杂货店和小饮食店5302间。对非法行医重拳出击,取缔非法行医329宗,涉案值16.23万元、罚款57700元。

■声音

设“城管警察”还需要探讨

东莞拟成立城管公安大队,对这个设想,城管方面没有作进一步说明,但消息传出,仍然引起了一些议论。

东莞是否需要成立城管公安大队?城管公安大队是否就是此前所说的“城管警察”呢?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几位专家和政协委员。

市政协委员、可园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志秋:

城管和警察有本质不同

东莞现在市区城市管理还可以,但一些城郊结合部,小摊小贩乱摆乱卖的也还不少,我开车出去就经常遇到,既影响城市形象,也给市民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我是赞同的。

但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是不是就一定要设立“城管警察”?这个需要探讨。

从法律上说,城管和公安都是国家行政部门,但是在专项职能的行使上,两个部门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不同的。如果东莞要搞“城管警察”,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依法行政、职权分明。“城管警察”具备哪些职权,和一般的城管与警察相比,特殊在什么地方,这些都要依法而定。

同时,“城管警察”行使职权时也要依法行政。警察毕竟是国家暴力机关的一部分,加强城管执法力量,不是单纯依靠警察加入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有不少小摊小贩暴力抗法的报道,但也有城管暴力执法的消息。如果把警察再引入城管队伍,容易给人错觉,似乎城管也成了国家暴力机关的一部份了。

因此,如果要搞城管警察,一定要依法成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职权分明。

东莞理工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李洪君:

或可尝试,值得商榷

东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城市,外来人口多,而且蓝领多。有些不在工厂打工、在外面摆摊设点的,对市容市貌确实影响不好。在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中,也确实遇到多头管理等难题。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后,局面有所改观,但暴力抗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东莞是改革开放先行地区,汪洋书记说允许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东莞建立“城管警察”,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效率,从这个角度看,可以尝试。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我个人认为,是不是非得设立“城管警察”,值得商榷。

首先,“城管警察”的执法宗旨、执法范围、执法方式、执法手段,都应当理清楚,要明确。比如说,“城管警察”能不能使用武器?是所有武器还是限制使用部分武器?

第二,城管能有“城管警察”,那么工商能不能搞?公路能不能搞?高校能不能搞?如果大家都觉得需要警察才能帮助执法,大家都搞,到处都是警察,别人会怎么看待我们的国家?

第三,这样的警察归谁管理?如果大家都能搞警察,就有滥用警力之嫌。实践证明,处理问题时滥用警力,效果是不理想的。我觉得,警察力量还是应该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

我还有一个观点:对于城市管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应该注重以人为本。城市管理应当是为百姓服务的,对于小摊小贩,应当以引导教育为主,动员他们服从管理,同时增加他们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总而言之,我觉得设立“城管警察”,东莞可以尝试,如果效果不好我们再改,但应当注意设立“城管警察”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最好经过慎重的论证、探讨、商榷,再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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