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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遭遇家庭暴力拨打110”实施未“满月” 派出所遭遇尴尬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文馨 赵文明 发布时间:2005-04-12 08:05:53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7日两会期间,本报头版以“遭遇家庭暴力拨打110”为题,对3月8日起实施的《甘肃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预警处理工作制度》进行了报道。岂料该制度实施还未“满月”,兰州市连续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就给接警出警的110派出所带来了尴尬和困惑。
  3月31日上午8点10分,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的110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位姓徐的退休教授报警说,她女儿的腿昨晚被其丈夫打断了,请警察和他一起前往现场。小西湖派出所抽调4名民警,只用了3分钟就赶到了徐教授家楼底下。民警和徐教授夫妇来到女儿徐卉(化名)家,徐卉满身是伤地瑟缩在床上,其丈夫章军(化名)在吸烟。徐卉认出父母后哭着说:“你们快来救我呀!我几乎被他打死了!”徐教授夫妇悲愤交加,情绪异常激动,上去与章军撕扯论理,被民警隔离制止。民警说先送医院治伤要紧,便立刻用警车把徐卉送到了甘肃省陆军总医院。
  经医院诊断,徐卉腿未骨折,但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皮肤青紫,脸颊及双耳部红肿,鼻梁骨折、大脑轻微脑震荡。徐卉哭诉说:“昨天晚上,丈夫章军说他在青海另有了女人,想跟徐卉离婚,4岁的女儿归女方。徐卉想起章军在家一贯称王称霸的作风和去年9月曾把她胳膊拧伤、双膝打得水肿等事,便爽快同意离婚。但章军逼迫徐卉写下一份“对丈夫不忠贞”的声明书,徐卉不从。于是,章军开始了他的暴行:像踢皮球一样把徐卉踢得滚来滚去,像练拳击一样在她头上捣,扇耳光、掐脖子,拿尖嘴手钳夹指头、戳膝盖、敲头……从午夜12点一直打到凌晨3点多,打累了就歇一会儿再打。徐卉被打得遍体鳞伤,眼冒金星,她生怕长夜难熬,自己死在章军手里,于是下跪求饶,写下了一份“不忠实声明书”,按上自己的手印,并承认是自己主动提出离婚的,男方无过错。
  陪女儿查完伤情,已是上午11时,徐教授夫妇来到派出所配合作调查笔录。调查完毕后,他们向民警请求:不要拘留或处罚章军,因为这个人心狠手辣,拘留他十天半月的不顶事,相反他出来后会狗急跳墙,疯狂报复。徐家只有他们老夫妇和女儿徐卉以及4岁的外孙女,确实害怕。徐卉只想通过诉讼渠道尽快摆脱与章军的夫妻关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甘肃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本案已构成按照治安案件来立案查处,但徐教授家的担忧和请求令派出所进退两难:调解也不是,处罚也不是。他们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男方行径如此恶劣,调解,于情于理都不容;男方是一个无业游民,无经济收入,赔偿损失也落实不了,因此也调解不成;但是处罚,女方家又怕激化矛盾遭报复,章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一个心理有些变态的狂徒,防不胜防。
  记者采访中,小西湖派出所的教导员韩斌介绍说,徐卉被打一案已正式立为治安案件,下午就做法医鉴定,但具体如何处理此案,也着实令他们头痛:仅仅是训诫,对章军这样的人显然是太轻了!罚款难以落实;拘留一则女方家不同意,二则章军若无经济能力,看守所300多元的伙食及住宿费还得由派出所垫支。
  理与法的碰撞,情与法的较量。记者带着派出所的困惑,走访省妇联。
  甘肃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董晓玲认为,“情与法”、“理与法”的矛盾在任何时期都存在,一旦上升为“法”,那么“法大于情”。家庭暴力案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那种打人成性、屡教不改、使用非常残暴手段的人,一定要处罚,严惩严办,否则将会助纣为虐,使家庭暴力危害升级。当前,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根据全国妇联调查,大约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近年来,甘肃省每年至少要发生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800多起,80%的离婚案件中存在暴力行为,出台这两个规定的意义在于:明确告知人们,“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这件事情有人管,社区警务室能接警,110派出所能出警,阻止施暴者,保护受害者。

110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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