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立法剑指“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无处不在
在郭文珺获得北京奥运会女子气手枪金牌之后,一则“郭文珺拿金牌寻父”的消息迅速走红媒体和网络。24岁的陕西姑娘郭文珺向人们吐露了她的秘密:她要用金牌作为寻人启事,寻找离别9年的爸爸。得知这一消息,热心网友决心发动人肉搜索,帮助奥运冠军找爸爸。
其实,这个消息并不是郭文珺提出或授权的,也不是其家庭和家族内部对外宣布的。现在铺天盖地的人肉搜索已经严重影响了郭文珺一家人的生活,郭文珺的母亲和不少网友都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希望广大网友停止这种“人肉搜索”。
奥运冠军的故事再一次把“人肉搜索”这一饱受争议的话题呈现在了公众面前。其实“人肉搜索”在互联网上已经“流行”了很久,例如早些时候对“虐猫女”的搜索,这是一种看似大快人心的搜索,也有最近帮助奥运冠军找爸爸的好心办错事的搜索,不论目的何在,无疑这些这都是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根据最新的消息,从2003年开始起草、2005年初完成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近日已呈交至国务院,进入审批程序,有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就会正式颁布。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犯罪与税收记录以及媒体调查除外。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但在《民法通则》的第101条,已有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只是相比目前资讯的发达,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执行性。
每个人都可能是信息泄露的受害者
如同今年“3·15”期间揭发出来的案例,个人信息泄密招致诈骗短信频频光顾,这类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是每个人都能够切身感觉到的。那么究竟如何确定个人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呢?
北京大学法学院杨延超博士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当你对一些不请自来的电话、信函感到很烦的时候,就是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曾经有一个网站一个上午就打给我十次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我的电话,要我做一个宣传,让我很烦,没法做事。所以说,我们大家都可能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受害者。
杨延超表示,根据草案规定,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政府会成立专门的执法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并设有信息专员。个人信息被侵犯后,可向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诉。对于某些企业比如中介网站出卖个人信息,关键要看是否事先得到用户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就出卖用户信息,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对“人肉搜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尚无定论8月25日,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认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同时也有业界专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只有“人肉搜索”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情节非常严重时,才可能要由刑法来制裁。这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怎么算是“情节严重”?标准又是什么?要给“人肉搜索”定罪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同时,杨延超也表示,“人肉搜索”之所以难以查处,就在于其主要在网上发生,责任主体分散,难以发现责任人,取证成本高。如果由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很难进行有效打击。如果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也规定为自诉案件,在取证难的情况下,“人肉搜索”入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商榷。
链接
发达国家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美国:法律保护技术规范
在美国,个人医疗记录属隐私,外人打听不到;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是隐私,老师不会将其公布。如果隐私被人侵犯,造成了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美国人就会诉诸法律。美国国会1974年通过了《隐私权法》,这是美国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之后,又有《财务隐私权法》、《联邦电子通信隐私权法》等不断补充进来。此外,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些保护本州公民隐私的细化法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各州也不断出台新法、“升级”老法,以保护公民隐私。
德国:法规完备争议尚存
德国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70年德国黑森州就颁布了德国首部地方性《数据保护法》。《联邦数据保护法》和《州数据保护法》在1977年和1981年先后出台。1983年,德国立法机构全面修订了《数据保护法》。为适应时代变化,德国又于2001年和2006年根据欧盟的新规定两度修订《联邦数据保护法》。
虽然德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已相当完备,但社会各界对涉及数据保护的问题仍时有争议。2006年,德国人口最多的北威州颁布了名为《在线搜查法》的地方法,允许该州情报机关通过俗称“特洛伊木马”的远程控制软件及其他技术手段全面监控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的活动,获取嫌疑人电脑中的数据。此法一公布即引起争议,有人认为这类法律使国家侵犯个人隐私合法化,但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等安全机构认为,强调数据保护不啻“保护罪犯”。
英国:疏于管理案件频发
198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数据保护法》,并于1998年对该法进行修订。此后,英国陆续通过了《调查权法》、《通信管理条例》和《通信数据保护指导原则》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此外,英国贸工部和计算机协会还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安全认证计划,得到了全球主要软件商的承认。尽管如此,近来频繁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仍让民众对政府的信息安全系统产生怀疑。
日本:小处着眼提高意识
2005年4月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日本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根本法律。根据这一法律,日本国家行政机关、独立行政法人和地方公共团体还制定了多项法律和条例,为个人信息保护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在健全法律的同时,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已渗透到日本人的生活中。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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