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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乘”民用车拍违法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军峰 发布时间:2005-03-29 08:26:0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有不少司机向记者反映,宝鸡交警部门给民用车装上电子警察,停在暗处,只要车辆违法,就偷拍下来,过一段时间就发出违法公告。司机们提出疑问,没有交警标志的车抓拍违法是否有效,是否能作为违法的证据?对此,宝鸡警方认为,这样取证于法有据。

    司机

  民用车拍违法有效吗

  昨日上午,开白班出租车的胡师傅告诉记者:“宝鸡市总共有六七辆民用车装着电子警察,每天在路上到处转,只要看见违法,什么也不说,先把车牌拍下来。过一段时间,公告一出,就得交罚款。”胡师傅提出疑问:既然是执法车辆,就应该亮明身份,让司机明白自己违法了,下次也是个教训。好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违法,只有等看到违法公告或者是交警发来接受违法处理的信,才知道自己违法了。这样不亮身份抓拍证据,是否能作为违法的证据?民用车装电子警察抓拍违法有效吗?

  交警支队

  这样取证于法有据

  针对司机提出的问题,宝鸡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张怀顺说,那7辆装着电子警察的民用车的产权是交警队的。至于交警队的那几辆产权车为何要挂民用牌照,张怀顺解释说,最终还是由人执法,而不是由车执法,况且也没有严格规定必须要挂警车牌照。同时,张怀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流动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车辆,只不过是在对违法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而不是让流动电子警察直接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这就相当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指出他人违法,但只有交警才能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而对于有出租车司机认为电子警察只拍出租车违法的疑问,张怀顺拿出了登有违法车辆的公告,记者发现,公告上不仅有出租车牌,还有警车牌照,出租车牌约占十分之一。

  律师

  两种观点同时存在

  昨日下午,就民用车装电子警察抓拍车辆违法是否违规,记者采访了陕西某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任律师认为,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依据,这样抓拍应该是合法有效的。而宝鸡另一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却提出不同的观点:作为执法部门来说,执法是一个有机的过程,而不应该把取证和处罚这个过程割裂开来。在取证的过程中,不亮明车辆身份,证据来源涉嫌违规。

  对于民用车装电子警察抓拍是否涉嫌违规,欢迎读者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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