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推行110紧急报警与122社会求助分流
“有困难拨110”这句深入人心的口号即将变成“有警情拨110,其余困难拨122”,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同意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的意见》并转发各地,110、122两部公安报警热线的分流处理工作经过仪征、如皋、丹阳3市10个月的成功试点后正式向全省推广。这也是江苏省110、122、119“三台合一”后,公安报警电话系统向更全面、更细化、更及时、更专业方向发展的关键一步。
“110”压力过大
自1996年10月江苏警方全面开通110以来,110全天候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共出警抓获犯罪嫌疑人21.7万人,破获刑事案件19.6万起,救助群众188.7万人次。但与此同时110接警量也由1997年的67万余起上升到2006年的2622万余起,9年增加了约40倍。尤其“三台合一”以后,群众求助不断增多,其中大量求助涉及的是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或是水电气故障、各类纠纷等社会服务类求助。这些电话占用110话务资源,而且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和精力。骚扰电话也多了起来,甚至有手机商贩打110试验机器通话性能。这些情况导致110有时会“打不通”,延误警方对其他紧急事件的救助。
打造“122”成综合求助平台
三台合一后,110接警压力增加了,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却因为功能被110取代,资源相对空闲。
因此,公安指挥中心将利用122免费的公安特服号码资源设立社会求助服务电话,在受理交通事故报警的同时,受理家庭、邻里、宅基地、消费、劳资等纠纷,水电气、开门开锁、噪音污染等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求助事项,受理涉及城管、工商、环保、卫生、民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的一般求助事项,受理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建议,以及其他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职能的求助事项。
与其他部门设立的热线电话相比,122社会求助电话与110报警电话一样独立接入公安指挥中心,全天候值班且拨打免费,在接到求助信息后,经政府授权,可直接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或开展救助。在转交的同时,122会及时做好转交记录,并实行首接责任制,以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122台转交的社会求助事项的时间为起始考核落实情况。
开通122台外语接警服务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省除仪征、如皋、丹阳三个试点城市外,南京也已开始110、122的业务分流,其余城市将陆续落实到位,各地将在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基础上,由市、县(市)政府授权,依托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市、县(市)122社会求助服务台”,并在122台设立调度协调和督查督办等机构,确保相关社会求助服务单位与122台建立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彼此对接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下一阶段,全省122还将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接警人员和相关单位协调救助的规章制度,做到挂牌上岗、规范服务,并逐步开通122台外语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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