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现场会召开
4月27日,青海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在格尔木市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青海省公安机关一年多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就继续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了安排部署。
会前,青海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沈何的陪同下,亲切看望与会代表并作重要讲话。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出席会议。强卫在讲话时指出,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务必抓出成效。他勉励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继续努力,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努力工作,不断推进全省公安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鹏新在讲话时指出,要把“三基”工程建设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谋划,真正使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基层民警都成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切实把基层工作抓好,把基础工作打牢,把基本功练扎实,从而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奠定在更加牢固、扎实的基础上。要把“三基”工程建设提升到增强“四个能力”的总体要求上去把握。要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要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要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李鹏新强调,要把“三基”工程建设提升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队伍建设的思路中去谋划。要全面加强公安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把大练兵推向深入,提高基层公安执法水平,密切警民关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把“三基”工程建设提升到扭转基层基础薄弱状况、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的重中之重去落实。要坚持抓机关带基层、抓领导带民警,抓重点带全局、抓典型带一般、抓保障破“瓶颈”,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使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要把“三基”工程建设提升到各级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格局中去完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把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三基”工程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作为求地位”的思想意识,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党委和政府的信任。要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三基”工程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 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推进和谐青海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孙永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并要求进一步弘扬“缺氧不缺精神、缺钱不缺干劲”的青海公安精神,继续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上下功夫,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在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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