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来渝“传经” 警员必须融入社区
香港警察如何处理罪案,如何将市民发动起来参与社会治安?昨日下午,原香港警务处高级助理警务处长刘振星应市公安局之邀,将自己36年从事警察公共关系的经验传授给重庆警察。
“社区警务如今已成为香港警务的主流警务模式。”刘振星举例说明,“一个案件发生时,仅仅拘捕犯罪分子,处理罪案,这是传统警务;而在处理完这些事后,同时消除市民对罪案的恐惧感,这就是社区警务要做的工作。”刘振星说,社区警务与传统警务最大的区别,就是社区警务同时照顾到了群众的心理状况。
刘振星说,香港各级警务人员都必须融入社区,到市民中去,有些警察甚至是社区的义工,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赢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对于部分警察动辄便对轻微违法问题进行上限处罚的行为,刘振星建议,“多对社区内出现的轻微违法问题进行分析,就是一个主动性的防止罪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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