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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车“换装”提高制式车比例 减少“特权车”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崔佳 发布时间:2007-03-03 09:58:53 浏览次数: 【字体:
 

(图片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晚报)

    ■明显区分公安用警车与其他公务车

    ■提高社会见警率,方便报警、监督

    重庆警方一批按照新制式标准涂装的警车日前正式亮相。为了促进警务公开,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庆市公安局于今年3月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警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按照这个规定,重庆全市警车将在5月1日统一“换装”。

    记者看到,新警车外观较原警车有一些变化:警车车后腰身两侧在醒目位置加印了由“汉字+四位数字”组成的自编号。根据《规定》,直属单位(除交警外)的自编号为“渝警××××”,交警总队为“交警××××”,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市)局按分局、区县(自治县、市)地名称加数字,如渝中区为“渝中××××”,巫溪县为“巫溪××××”,以此类推;110巡逻警车还必须喷涂“110巡逻”字样。

    按《规定》要求,全市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市)局制式警车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车辆总数的80%;派出所、看守所、交警队、巡警队每个单位保留1台专段号牌车(即渝OA××××),刑警队、车管所每个单位保留2台专段号牌车;市局直属单位如警务督察处、治安总队、经侦总队、水警总队、特警总队、刑警总队等单位,制式警车比例不得低于70%;经保处、监管总队、出入境管理处等不得低于50%;市局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等单位不得低于30%。据介绍,此类规定在全国公安系统尚属首创。

    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介绍,此举的目的首先是增加基层一线公安的警车装备,提高社会见警率,方便群众报警;同时,在车辆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制式警车的比例,大大减少老百姓所说的公安专段号牌“渝OA”开头的“特权车”。新的统一标志制式警车上,喷涂有该警车所在单位的名称和编号,可以非常明显地区分公安用警车与其他公务车,区分执行警务的警车与警车私用、非警务用车,便于群众监督。如果市民发现有不良行为的警车,可根据车身上明显喷涂的汉字标志如“110巡逻”、“高新××××”等自编号标识进行投诉。

    《规定》对警车的使用管理作出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如发现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休闲场所门前50米以内,驾驶警车不着制式警服,警用车辆参与非警务活动,非制式警车悬挂警车号牌,将保管的制式警车借与他人使用,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非紧急状况下使用警报器、发出蜂鸣声等情况,当事人将按规定受到处分。

    《规定》还对执警活动细节提出要求:“110巡逻车和交警警车在路面执行警务活动时,必须闪烁警灯,非紧急情况一律不得使用警报器、发出蜂鸣声,确有必要使用喊话器,必须规范警务用语。”

警车自编号标明属地 重庆全国率先封杀警车特权

 重庆在全国率先向“特权车”开刀;警车自编号需标明属于哪个区县,市民报警将更方便

    据重庆晨报报道 昨天,市公安局公布,我市警方将大规模减少“渝O·A”号头警用公务车,而各区县公安机关制式警车将增加80%。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我市是全国率先向“特权车”开刀的。

    自编牌号汉字加上四位数字

    据介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警车涂装、自编号等工作。从5月1日起,市民将看到大量的制式警车上街执勤。制式警车,即市民常看到的装有顶灯,车身为蓝白两色加警徽标志的警车。

    警方称,这次公布的警务车辆标准,改变最大的是所上制式警车必须加上警车自编号。自编号为汉字加四位数字。如高新区的警车,就是“高新XXXX”,市公安局直属单位的警车自编号为“渝警XXXX”,交警总队为“交警XXXX”。

  编号清晰5米以外轻松辨认

    昨天,警方展示了印有自编号的警车。这是一辆高新区的110巡逻车。在车的左后门油箱盖上方、车顶,用粗黑体印着“高新0069”字样。在引擎盖上印着110巡逻车字样。警方介绍,这意味着该车是高新区第69号警车,是执行110巡逻任务用的。

    记者隔着5米多的距离,就认清了上面的字。警方称,大量这样的警车上街,将极大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市民安全感。同时能方便市民求助、识别前来接处警的车辆。

    数量规定区县不低于总数85%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区县各级公安机关制式警车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车辆总数的85%;而派出所、看守所、交警队、巡警队只能保留1台“渝O·A”号头的公务车,刑警队、车管所可保留2台。市局直属的治安总队、刑警总队、经侦总队等单位,制式警车不得低于总车辆数的70%。

    这样一来,市民可方便的报警,更直接的监督警车的使用。如渝中区市民在本区报警,只要找那些标有“渝中XXXX”自编号的警车即可。

    遏止特权“渝O·A”是公务用车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此次警务车辆标准的公布,“渝O·A”号头的警用公务车将大幅减少。同时公车私用、非警务用车都将得到遏止。这也标志着市民俗称的“特权车”将大大减少。

    发言人说,此次停用的“渝O·A”专段号牌将永不再使用。仍未停用的,大部分属于警方特殊部门的特殊车辆,以及一部分必要的公务用车。“渝O·A”不是警车,而是公务用车,因此不享受任何特权。专段号牌只是警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而这些车同时还要接受市民监督,需要遵守一应警用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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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种违规行为市民可拨110举报

    市民发现制式警车、渝O·A车辆有违规行为,可以打110进行举报。昨天,警方公布下列行为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休闲场所门前50米以内;驾驶警车不着制式警服的;警用车辆参与非警务活动的;非制式警车挂警车号牌的;将警车借与他人使用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非紧急状况下使用报警器、发出蜂鸣声的情况,市民可记下警车自编号,拨打110投诉。当事人将受到督察的处分,并在全市警方通报。

    一些部门负责人还在使用渝O·A车

    谁还在使用“特权车”?“区县一些部门、企业、院校的部分负责人还在使用渝O·A号头车。”昨天,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此直言不讳。 (记者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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