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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警务机制建设从探索走向成熟 警务室犹如民警治安责任田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06-10-29 15:2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注农村警务室·建设篇

  编者按:把有限的警力投入到社会治安的最前

沿,投入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农村,划分警务区、设立警务室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公安部近日出台《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决定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农村可以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一区多警。而在此前,各地都进行了相应的工作,从探索到扎实推进。今天起,本报将陆续刊发安徽、辽宁等地做法,拟从建设、模式、人物、思考等多角度关注农村警务室。

 

  农村警务室“张怀东警务区”近日正式在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挂牌“营业”,据悉,此类以民警名字命名农村警务区(室)还将在庐阳区逐渐铺开。
  警务室挂牌那天,附近许多群众前来“捧场”。村民李铭农大爷说,“村里设了警务室可真方便了,以前办个什么事儿跑趟镇里派出所来回就得要二十几里地,现在派出所等于就在家门口了。”
  而事实上,早在两年前,针对过去的警务室主要集中在城区各街道,安徽省一些地方就开始在农村建立警务室,探索农村警务工作,并取得了成效。当地农民把建立的农村警务室与他们承包的土地相比较,形象地比喻农村警务室是民警承包的“治安责任田”。
  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沉”是沉到农村,到基层;“移”是移到一线,到群众中去。
  这是安徽对社区和农村警务机制改革所坚守的基调。而在社区和农村建立警务室就是最好的载体。
  近年,安徽一些地方尝试在农村建立的警务室,尽管形式不尽相同,有独立由派出所建立的,有与村级组织共建的,还有复合设立的,等等,但在“软件”即职责设置方面尽管都各有特点,总体都是差不多的。服务群众、治安管理和防范、人口管理等五大职责,都在这个警务区里有了落脚点。
  在农村警务室硬件建设上,基本上实行“六个一”标准,即每个警务室有一间以上专门办公用房、一个公示宣传栏、一只警民联系箱、一部电话、一套必要的办公和接待群众用品、一套工作台账等。由于在公安部统一出台意见之前,农村警务室处在探索阶段,安徽一些警务室都因地制宜,多渠道落实办公用房,有与村委会合署办公的,有依托学校、企业、小区物业公司房屋的。在勤务运作上,都明确农村警务工作以“开展入户调查和组织治安巡防”为主要方式,实行驻村民警联动协作勤务工作机制。在辅警力量上,建立县乡财政出资、综治部门招录、派出所管理使用保安的长效机制。
  “民警驻村为我们服务,我们也该为一方平安尽点自己的力。”合肥市庐阳区开发园区村民鹿伦安说,看到驻村民警每天辛勤工作,他主动参加了村里的巡逻队。目前,“张怀东警务区”除了警长张怀东和民警牛德荣、刘鲁成3人外,还有6名信息员负责完成警务区的日常警务工作,90名防控大队队员负责日常的巡逻防控任务。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而自然村、行政村是农村的‘细胞’。只有让这些细胞不受侵扰,才会和谐。”安徽省治安总队负责人说,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治安管理,仅仅依靠派出所有限的警力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依靠力量,才会使有限警力借助无穷民力,得到无限延伸。以建设农村警务室为抓手,主要是建强农村社会治安前哨阵地。
  “说实话,以前,警车开到村里多是来抓人的,群众都躲着走。如今,警务室里天天有民警,反倒亲近了。”一些村民说,“警察的形象一下子就在群众心中高大起来了。”
  驻村民警普遍感觉到,现在农民对公安机关赞誉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对公安工作支持的多了,反对的少了;对广大民警关心的多了,指责的少了。得到群众的认同,农村警务室逐渐成为警民连心桥。
  在安徽一些探索建立农村警务室的地方,为配足配齐驻村警力,公安机关立足内部挖潜,精简机关,整合力量,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推向基层,推向一线。同时积极在提高驻村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增强驻村民警荣誉感,激发工作热情,引导民警扎根农村,还推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让驻村民警安心种好“责任田”。

农村警务机制 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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