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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连创新高解析

来源:法制网 作者:孙春英 奚荣武 张航 发布时间:2006-10-11 07:59:57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6日至17日,是全国司法考试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有30名民警参加了考试。

一旦考试过关,拿到律师资格证书,局里将奖励每人5000元。这是张家港警方鼓励民警在本职岗位上,进行自我加压,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的有效手段之一。
  “让每个民警都进入角色,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是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灵丹妙药。这种角色效应,使该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再创新高,已连续8年被评为执法优秀单位,成为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以来,全省惟一的执法质量“八连优”单位。

  解析一:质量建警50岁以下民警每年一次素质考试

  “没有高素质的民警,就没有高素质的队伍;没有高素质的队伍,就不会有一流的执法水平。”采访中,张家港市公安局局长傅泉福反复强调说,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给他们带来的深刻体会。
  为了打造港城公安优秀的执法品牌,张家港市公安局结合当地政府提出的“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培育高素质市民”工作思路,专门制定了质量建警的三年规划。
  在该局党组与基层科所队签订的执法责任书里,就不难看出,他们将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要求、职责等,详细分解到各警种、各部门,并纳入到年终考核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民警职业训练体系。
  从2000年开始,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已经在该局形成。每次中层干部开会,局长都会亲自出题,对与会人员进行突击性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向全局公布,并与奖惩挂钩。对于法律素质较低、办案技能相对欠佳的民警,他们采取的是集中进行封闭式强化培训,实行授课、讨论、考试、实习相结合。
  派出所民警老袁告诉记者,以前在所里他只负责开车,参加培训班后,经过反复锻炼,现在他已成为所里办案的主力了。老袁深有感触地说:“人都有个脸面,不是领导让你学,是自己逼着自己学,否则赶不上队就会被淘汰、丢饭碗!”
  老袁的肺腑之言,是许多张家港民警的心声。记者获悉,自2000年以来,每年的5月份,张家港市公安局都要开展一次规范化案卷评比和法律知识竞赛。每次案卷评比结束后,他们立即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各执法单位民警点评交流。
  每年局里还挑选典型案例,分批分期组织刑事办案民警和新民警参加刑事案件庭审旁听,使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诉讼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从2005年开始,张家港市公安局50岁以下的民警,每年都必须到局计算机考试中心参加一次民警素质考试。该局有明确规定: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暂缓晋职晋级;民警考试不合格率超过10%的单位,视为年度教育培训工作不合格。在当年年底的考核评优中,全局就有4名民警因未通过素质考试而被取消了评优资格。

  解析二:制度保障即使字迹不规范也要退回重办

  人管人越管越死,制度管人激活“一盘棋”。张家港市公安局通过建立完善执法预警、执法纠错、执法考评、执法责任和社会评估机制,提高了执法监督的实效。
  有个派出所民警,在呈报一起普通治安案件时,因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被市局法制办退卷。当月底,该民警和派出所法制员、所长都被考核扣奖,并在网上公布。
  港区派出所副指导员丁洁专门负责全所的案卷审核工作,整天忙得团团转。自从所里实行新的考核细则,采取谁主办谁负责后,丁洁省心多了。她欣喜地说:“过去案卷出了错,审核的人压力大,如今把一个人的压力,分解到了每个民警的身上。”
  早在6年前,张家港市公安局就制定了《案件审核退卷制度》规定,它就像一条条高压线,一旦发现定性不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罚不当、程序违法,甚至是字迹不规范,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退回重办。每退一次,都和民警考核挂钩,和单位挂钩,领导负连带责任。如果一个民警年内连续两次退卷,就得离岗培训。从2006年开始,他们又采取下发执法提示单的形式,进一步严格案件审核监督。据了解,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局共退卷400余起,有效地纠正了一批执法问题。

  解析三:变中创新执法信息化追求“1+2”效能

  近几年来,张家港市公安局一直在求变中创新,不论是精简机关警力,还是减少非实战警员;不论是撤并职能交叉部门,还是强化基层一线……惟一不变的是,他们始终把执法质量当作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来抓,一刻也不放松。
  随着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数据统计自动化、执法档案管理网络化,从接处警、立案、采取侦查和强制措施、审核审批、结案到法律文书打印等,该局全部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尤其是对所有执法活动实行终端控制后,有关执法事项一经输入网络,就不能随意更改、撤销。局领导、有关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实行授权访问,通过网络对执法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法制部门则通过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按办案流程随时进行个案监督,真正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全程化、经常化和执法质量考评的信息化。难怪在全局上下已形成这样的共识: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2004年初,为实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改进公安执法机制以及落实执法责任制,该局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提出了加强执法效能建设的新目标,简称为“1+2”,“1”就是执法质量,“2”就是公正和效率。
  “不管你是哪里人,在长江村工作你就是长江人,今后我们就是自家人。衡量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就看你能否和老百姓融为一体,能否让老百姓真正满意,因为群众最反感说大话,不办实事的人。”人称“活地图”的港区派出所驻长江村56岁的老民警王进贤如此道来。
  “这里的治安环境好,我们能放心投资。”投资几十亿元的张家港市荣誉市民、韩商郑吉珠的一番话,更是说出了17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者的心声。

张家港市公安局 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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