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公安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着眼于深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明确提出了组织机构“警队化”、教育训练“职业化”、执法执勤“程序化”、内务管理“格式化”、监督制约“阳光化”和警务保障“现代化”的“六化”目标,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了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按照深圳市委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市公安局完成了市局、分局“一把手”全部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和全局处以上干部由市局直接管理的工作;撤销了三个专业分局,先后向分局下放和新增警力5000多名,使基层、一线的警力占到全局总编制的91%,超额完成了公安部规定的85%的要求。目前,该局正在全力组织实施专业化改革,即:改革人员职位分类制度,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按警察、文职人员、雇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警察职务序列,分别按警官、警员两个序列设置和晋升职务职级,放开警员中三级警长(相当于副处级)以下职级的职数控制;按警察总收入高于一般公务员25%的标准设立警务津贴,对具有高危职业风险的警察实行高报酬;建立警察能级管理制度,按岗位要求和民警素质招录、调配警察,分等级管理。
在教育训练“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改革训练体制,建立“两级分训”架构,将人民警察学校改编为警察职业训练学校。通过考试、聘任,分别从警察训练学校、在职民警和国家院校中物建了总数为135人的三支教官队伍,并按职业化训练和大练兵的要求统一了训练内容和标准。改革训练机制,建立“战训合一”的机动队伍。结合“大练兵”要求和“维稳处突”需要,我们组建了三个层面八支共1800至2000人的机动战训队伍。
在内务管理“格式化”建设过程中,历时两年,编撰了一部231万多字的《深圳警察通令》,颁令全局试行。制定下发了《内务设置规定》和《民警礼仪规范》,对公安机关的营区设置、办公环境设置和内务设置做了统一规范,对全局民警的警容风纪、礼节礼貌、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提出了统一要求。
在执法执勤“程序化”建设过程中,抓好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过程和考核执法结果三个环节。建立了执法准入制度,在全局开展了普通和专业两个类别的执法资格考试。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查处执法过错行为。去年以来,该局已先后举办执法过错培训班15期,对116名存在执法过错的处、科级领导和普通民警进行集中脱产培训。
在监督制约“阳光化”建设过程中,整合监督部门,改进和完善内部监督体制,将市局的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和信访部门合署办公,并正在酝酿监督部门的机构整合,准备将分局的纪检、监察权收归市局,由市局直接向分局派驻监督机构,以改变基层监督“自体循环”的弊端,搞好内部的“公开监督”。成立警察监督委员会,加强社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三分之一的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三分之二的市民代表组成,在市监察部门办公,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对投诉警察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公安机关的法纪建设提出改进意见。
在警务保障“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是抓好科技强警工程,二是抓好“天网”工程,开发了“路灯杆报警定位系统”、“路面警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重要路口和露天公共场所安装20万个摄像监控头,建立起“电子围墙”,三是抓好基层警务装备工程,逐步给每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一台活体指纹采集仪,每个执勤民警配备一台电脑和一部对讲机。同时,加强对一线民警的个人装备配备,为派出所巡逻民警配齐“八大件”,为路面交警配齐“九大件”。
通过全面开展正规化建设,深圳市公安局的队伍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满意率提高。在大练兵考核中,该局所有四个考核项目均获得全国参加考核城市的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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