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察在线>详细内容

警察在线

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集中检查警务用车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杨沼畔 发布时间:2006-07-22 21: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组织省航运公安局、省林业公安局和哈尔滨公安局今天对警车2004式外观制式涂装进行了集中检查。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的刘国庆处长介绍,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未喷涂2004警车外观标识警车,重点检查车辆所属单位、未喷涂外观标识原因、车辆手续、驾驶员是否是警察、是否有驾驶证。对已喷涂2004警车外观标识警车,重点检查车辆手续、所属单位、警标来源、车辆在何地喷涂、驾驶员是否是警察等。省公安厅督察处等4家单位抽调的40余名督察民警在哈尔滨市的康安路、李范五花园转盘处、道里区松花江桥出口处等车辆经过的繁华路段,连续开展了8个小时的检查工作,检查警用车辆100余台,发现驾驶警车的警察多数没有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10余台车辆属于公车私用,50余台车辆证照不全,驾驶员有的没有行车执照,有的没带警官证,有的没有警车定编证。已喷涂的车辆近一半没有在公安部门指定的正规修配厂喷涂,并且没有统一的编号。

  2004年9月1日,公安部开始在全国统一启用2004式警车外观制式标准,并要求各地务必在今年9月1日前全部完成警车外观制式涂装工作。按规定,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工作证。各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不使用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擅自安装警灯警报器,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以及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收缴警灯,警报器和警车牌证,责令其恢复或取消警车外观制式。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警车,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滥用道路优先通行权,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工作证的,要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的条件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或批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警车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