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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派出所改革 全面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

来源:公安部 作者:谭志勇 蓝越平 发布时间:2006-06-09 15:55: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派出按照“主办民警数量与办案工作量相适应”和选优择强的原则选定一部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赋予其案件主办资格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安局案件主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局各基层派出所全面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此制度将规范基层执法办案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基层执法整体水平。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派出所在不改变现有办案模式、不增加工作负担的前提下,在派出所选定一部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赋予其案件主办资格,保证派出所接报受理的每一起刑事、治安案件均有一名民警具体牵头组织,在所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协同其他民警共同有序地开展侦办工作。前期的试点经验证明,在这种办案制度下,各派出所办案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同时,案件当事人也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局就推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党委、所属派出所领导班子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最小作战单元建设;要严格按照“主办民警数量与办案工作量相适应”和选优择强的原则,尽快选定主办民警投入实战,有效解决当前基层派出所执法工作中诸如办案组织能力缺乏、办案责任不清等问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北京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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