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90%以上的警力沉到一线改善警务运行
记者日前获悉,至6月底,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一线警力将达到总警力的90%以上,其中派出所警力比例将达到所在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 45%以上。
2006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取得“三年争先创优”显著成就的基础上,迅速投入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中。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凡是没有基层所队工作经历、40岁以下民警,均将按照相应比例下沉到基层。从2006年开始,新增警力必须全部充实基层一线;派出所60%警力将下沉到社区、街面,社区民警每周在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在改革警务运行机制方面,市公安局将建立以城市市区、县市城关镇、治安复杂的集镇和交通繁忙、事故多发的路段为主阵地,以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为重点的全时空勤务方式,促使民警走向街面、走上路面、走进社区,将警力向案件(事故)高发、防控薄弱、便民服务等时段倾斜。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三种手段”,逐步健全完善街面防控、社区(村庄)防控、单位防控“三张网络”,着力构筑市、县、乡“三道防线”,全面构建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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