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投诉警察九成不实 警方呼吁慎用举报权利
2004年至2005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受理的对警察的投诉710件,而最终查实存在问题的有73件,只占到总投诉数的十分之一,有近90%的投诉均为投诉不实或恶意投诉。
乌鲁木齐公安警务督察部门呼吁,广大民众要慎重行使举报权利。
据介绍,这些投诉中,有群众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对警察执法程序不了解,对自己的过错认识不到位而进行的错误投诉,另外一些则是部分当事人明知警察在实施正当执法行为,却出于私心对警察的严格执法心存不满,为达到报复目的而恶意向督察部门举报。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督察长周桂英说,警务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特有的一种内部监督制度。督察机构以现场督察为基本工作方式,侧重于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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