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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大胆创新:突破“瓶颈”激发活力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陈岳 卢雅 发布时间:2006-04-13 22:04:37 浏览次数: 【字体:
    警力不足和经费紧张,是当前困扰许多地方社会治安工作的两大“瓶颈”。福州市在平安建设活动中,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较好地突破了这两大“瓶颈”。

综合改革:提升了警察战斗力

    细心的福州市民会发现,近两年来,街头巡逻的民警多了,并且白天黑夜从不间断。这一变化源自于2003年底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

    原来,通过这一改革,福州市公安机关整合交警、巡警和派出所警力,实现三警合一、一警多能、综合执勤。交巡警统一指挥、统一驻勤,既管交通,又管治安,大大提高了路面快速反应能力。

    去年底,福州市公安局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综合警务改革打破警种划分,实行综合警务模式,交巡警、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三警合一,构建起以巡逻为载体,集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和服务群众于一体的综合警务机制。实行道路和社区一体化管理,依托社区、村建立了网格化巡区。以派出所为平台,以社区为依托,以街路为线,构建疏密有致、灵活高效的动态防控网络。GPS巡逻车负责接处警和辖区主干道的巡逻,警务区内的民警骑摩托车、自行车或徒步带领社区专业保安员在网格内的次干道和社区巡逻。

    在基础工作方面,以房屋、场所划分每名民警的社区警务工作责任区,明确警务区民警的责任,落实责任区内人口管理、信息采集、行业场所管理等基础工作。目前,市区派出所人均管辖居民450户左右,八县(市)城关派出所人均管辖770户左右,管理户数和人口数相对平均。通过网格布警,同时段路面巡逻见警率增加2倍多,可调度警力增加3倍多,打防管控能力明显提高。

出台政策:提高了群众参与率

    截至3月底,已有23名群众协助警方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案件50起,领取奖金共16万元。

    今年1月,福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立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奖励基金,对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嫌疑人,及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并经公安机关审查该嫌疑人被处以刑事拘留的,每抓获一名嫌疑人奖励一万元人民币;对向警方举报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或协助警方抓获嫌疑人的,每抓获一名奖励5000元。福州市公安局的这些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纷纷提供线索,积极参与抓捕“两抢”犯罪分子。“平安福州”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福州市不断创新综治工作的思路和机制,坚持走群众参与之路,充分挖掘、利用民智民力,通过社会整体合力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创新出租房管理制度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为加强出租房管理,福州出台新规定:暂住人员租房,房东必须在36小时内,持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办证。这项36小时申报规定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项创举,大大提高了暂住人员的登记率,对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新规得到了出租户的积极响应,推出短短数月就注册了1万多户出租户,登记了7万多名暂住人口,有的派出所暂住人员登记率接近100%,成效显著。

防范机制:有效降低社会成本

    推进社会治安防范市场化、社会化,是“平安福州”建设中的亮点之一,也是构建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我省“平安创建”首批试点县福州市罗源县率先在全省实行的“保安+保险”社会治安防范新机制,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罗源县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实行保安巡逻有偿服务与保险理赔捆绑运作的模式。即以商家业主自愿为前提,由县保安公司向他们收取一定比例的保安巡逻服务费,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组建以担负夜间城区沿街店面巡逻为主职的专业保安巡逻队,并与财保公司签订盗抢特约险,实现“以商养队护商,保险理赔利商”的运作模式。县保安公司、城关派出所与商家业主订立《服务协议书》,按照店面经营项目的大小收取10元至150元6个档次的保安服务费,相应设立从3300元到50000元的6个等级理赔金额。保安队员每天开展巡逻,一有问题即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配合公安部门及时解决。一旦发案,现场勘查认定后,保安公司可先予垫付理赔损失,然后再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巡逻全天候,织起安全网,罗源平安建设从此有保障。自从成立保安公司,罗源县财政不仅省下每年近20万元的民兵预备役巡逻经费,保安公司还累计上缴税收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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