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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慰祭公安英烈 民警因公伤亡四大原因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毛磊 发布时间:2006-04-05 15:4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明前夕,北京市公安局在机关广场举行清明慰祭首都公安英烈暨吴宝山同志烈士英名录安放仪式,深切缅怀建局以来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首都稳定而英勇牺牲的数百名民警,祭奠了61位革命烈士。民警代表、烈士家属、社会群众以及青少年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郑光魁摄)


    编者的话:和平时期,人民警察是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25年间,全国8232名警察因公牺牲,141312名警察因公负伤。90年代以来,因公牺牲的民警就有6819人,平均每一天1.2人,负伤的人数达到了120783人,平均每一天20.7人。可以说人民警察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

    今天恰逢清明节,在这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里,那些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而英勇牺牲的公安先烈们值得我们深切缅怀。

    2006年2月22日中午12时许,广州市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在抓捕正在白云区同雅北街一幢楼房内进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开枪拒捕,民警吴桂忠为掩护战友中枪受重伤,送医院抢救不治,壮烈牺牲。

    当时正在进行紧急抓捕毒犯,吴桂忠与战友阿卫首先冲进大门,门内就是一个厅,面积很小,而且摆满了家具,毒犯就躲在里屋,吴桂忠用眼神示意阿卫:“我先来,你掩护!”两人冲到里屋门口,吴桂忠一声断喝:“不许动!”却突然用身体挡住了右后侧的阿卫,随之里屋就响起了枪声,不到一秒钟,吴桂忠手里的枪也响了。

    事后证实,吴桂忠这一枪,击毙了开枪拒捕的毒犯。随后,吴桂忠却倒在了地上。“完了,阿忠可能中枪了!”阿卫怕他再暴露在毒犯的枪口下,于是用左手搂着他,半蹲半拉地移向大门口,后面的战友也马上掩护。

    这时,半靠在大门口的阿忠,已流了很多血,右手还紧紧握着枪,他以极低的声音在阿卫耳边说:“有枪!”没想到这句话,竟成为英雄最后的遗言!

    吴桂忠成为今年最早牺牲的警察之一。

    一级英模多数已经牺牲

    2005年12月5日19时许,福建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接群众举报,有一油船正在接驳走私柴油。接警后,支队迅速派出海警快艇执行缉私任务。

    19时50分许,执勤官兵发现可疑船只正从一外籍货船上接驳走私柴油,即上前查缉。一支队排长张志华率先跳到走私船上,亮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接受检查,但遭走私分子暴力反抗。张志华同志临危不惧,与走私分子展开激烈搏斗,不幸被推落江中光荣牺牲,年仅24岁。

    英勇牺牲的警官张志华是过去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414人中的典型代表。

    “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人民警察已成为和平时期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

    据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19人被批准为烈士),负伤4134人(重伤872人,轻伤3262人)。

    据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介绍,民警因公伤亡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警种。派出所民警牺牲107人,负伤1542人;交警牺牲56人,负伤561人;刑警牺牲44人,负伤498人;治安警牺牲43人,负伤584人。上述四个警种伤亡人数占全部伤亡民警的75.5%,其中牺牲人数占全部牺牲民警的60.4%。

    ——中青年民警较多。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8岁。很多中青年民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英年早逝。45岁以下因公牺牲和致残的民警分别占全部因公牺牲和致残民警的67.4%和89.4%。 2005年11月27日晚,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民警谢永寿在处置一起持刀闹事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捅中数刀,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3岁。

    ——抓捕犯罪嫌疑人伤亡较大。在因公伤亡的4548人中,因抓捕犯罪嫌疑人导致伤亡的达1959人,其中牺牲27人,负伤1932人,共占伤亡民警总数的43.1%。

    2005年5月30日凌晨,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新现派出所民警袁冬在查堵被盗摩托车过程中,与持刀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最后被残暴的犯罪嫌疑人用刀捅伤颈部、胸部,经抢救无效牺牲。

    ——积劳成疾情况比较突出。共有154名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民警总数的37.2%。发病类型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疾病,占74.7%。2005年1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民警邹连本为侦破一起特大盗窃电缆线案件,连续工作42小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51岁。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80年代以来的25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的民警是8232人,因公负伤的民警达到了141312人。

    同时,在这25年中,队伍中共有497000人次荣立了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共有1166名人民警察被授予公安战线一级英模、二级英模,其中一级英模相当一部分都已经牺牲了。

    民警因公伤亡主要原因

    2005年10月29日,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王五派出所所长李觉荣等民警在儋州市木塘镇新河村一小屋抓捕一持枪抢劫、贩卖枪支、盗窃犯罪团伙成员时,抓捕对象何登天疯狂喊道:“不要过来,否则炸死你们。”所长李觉荣身先士卒,他的一个恶扑,一招就将对方按倒。歹徒丧心病狂,竟然引爆身上两枚手榴弹,歹徒自毙了,年仅36岁的李觉荣也永远离开了我们,另有民警身上多处受伤。

    警察是高危职业,警察的一生,都充满了变数和不测。这就要求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定既要勇敢无畏,又要小心谨慎,减少包括自己在内的人员伤亡永远是一条基本原则。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民警因公伤亡主要有四大原因:

    一是工作任务繁重: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464.8万件,查处治安案件629.6万起,处理交通事故45万起;全国110接警总量超过1.2亿次,平均每3.5秒接警一次,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633万次,抓获犯罪嫌疑人86.4万人,救助危难群众312万人。公安工作任务繁重。

    二是警力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治安状况与10多年前相比,无论是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新增数,还是出入境人员、外来流动人口的总量,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相比之下公安机关警力的增加速度远远滞后,警力严重不足。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我们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

    三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心理严重失衡,一旦遇到偶然因素的刺激,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报复社会。遇到抓捕时穷凶极恶,动辄使用枪支弹药、刀具凶器对抗法律,导致民警伤亡较为严重。

    四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面对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受一些因素的制约而难以很快提高。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所队,由于经济原因,民警执行警务所必需的防护装备和有效制止犯罪的武器警械严重短缺,如防弹防刺背心、防弹头盔、警棍、手铐等。

清明 公安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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