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四警合一模式“坐班制”改“巡逻制”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介绍说,推行此项改革是为了适应动态社会治安形势,有效解决派出所勤务机关化、层级复杂化、重战轻建和重打轻防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其“以基础防控为主业、以着装巡逻为主要勤务模式”的基本特征,进一步激发警队活力、动力和战斗力,确保提升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勤务效能,提升打防能力和执法质量。
改革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在组织架构上,打破派出所现有的四队一室(刑警队、治安队、社区防范队、巡警队、综合室)设置,整合目前的治安警、社区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种,全部实行战斗序列队建制。把现有的社区防范队、治安队和巡警队统一编成若干个社区巡逻队,将原来由各警种负责的业务工作,一揽子放到各社区巡逻队。将原来的综合室改为行动支援队,担负内勤、值班、户籍、运兵和民调等内部运作管理职能,为一线勤务提供保障。将刑警队调整为侦查办案队,负责办理一般刑事案件和所有需要调查的复杂治安案件。二是在勤务安排上,社区巡逻队以巡区为责任范围,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在巡逻中开展社区警务、治安管理等各项常规警务工作,每天24小时快速反应,内部不再区分治安、社区等警种。巡逻以徒步为主,在非重点时段和路段辅以汽车、摩托车。三是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巡逻队通过巡逻,负责除办案以外的全部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辖区基本情况,联系群众和组织群防群治,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的常规治安管理,接受群众报案和先期出警等,同时负责快速出警,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治安案件。四是在组织管理上,将派出所的管理考核权上收市公安局。五是在勤务保障上,市公安局成立500人的特警队伍,各行政区分局分别成立150人的专业处置力量,专门负责处置突发事件、担负警卫工作和安全保卫及治安整治任务等。今后深圳市公安局、各分局的其他勤务工作原则上不再动用派出所的警力,以确保基层所队常规勤务工作不受冲击。
据了解,深圳警方从今年1月1日起已先行在12个派出所开展勤务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各试点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数比改革前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破案数、刑拘数、查处治安案件数、打击处理数等指标大幅上升;社区巡逻的警力都达到50%以上,大大提升了见警率,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各项公安业务运作有序,辖区社会治安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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