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刑警“命案卷宗评比”活动侧记
优秀卷宗
“命案必破,一抓三年,实现两降一升”是公安部党委对全国侦破命案工作提出的目标。案件卷宗是办案质量的载体。为了提高命案办案质量,同时推动刑警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公安部刑侦局决定2005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侦战线开展刑警大练兵“命案卷宗评比”活动——
练战结合,各地掀起狠抓办案质量热潮
刑警大练兵“命案卷宗评比”活动,不搞花架子,不造“样板房”,从每一起命案评起,评比范围是已经办结或者正在侦办的所有命案,评比内容涵盖整个命案卷宗,涉及各个办案环节,包括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调查取证、审讯办案等等。
卷宗评比活动既是练兵,又是实战,练战结合,以实战促进练兵,以练兵带动实战。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说,通过此项活动,力争使全国公安机关刑侦战线的命案办案质量得到质的提高。
年初,“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在全国刑侦战线迅速推开。各地刑侦部门纷纷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开展评比,并通过评比狠抓命案办案质量。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每月从各市随机抽取一至两件命案卷宗进行月考评,结果通报全省刑侦部门,年底累计总成绩排名,并要求每个省辖市每年都要评出“十佳命案卷宗”和“十差命案卷宗”。浙江省公安机关组织了省、市、县三级抽查活动,层层评比,同时对全省刑侦系统的侦查、办案、刑事技术三个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划分责任,对各自专业领域的办案及文书质量分别把关负责。
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邀请省检察院的检察官、省法院的法官并抽调公安侦查预审、刑事技术、法制办案专家组成评审组,分两次调阅了全省50起命案卷宗,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还采取过硬措施,对卷宗评比活动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对后进单位取消年度评先创优资格,有的还对办案质量差的责任人作了撤职处理。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会同沈阳市公安局共同编写了贴近实战的《公安机关命案规范卷》下发全省刑侦部门,同时还组织人员采取普查、抽查、互查等多种方式先后对全省命案卷宗进行了六次检查。2005年1月至10月,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都组织了两次以上的命案卷宗集中评比活动。
“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在全国刑侦战线的民警中间也掀起了新一轮狠抓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质量的热潮。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通过举办命案办案质量培训班、命案卷宗展示、旁听庭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切实提高广大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卷宗制作水平。湖南等地还组织侦查预审、刑事技术专家,成立“提高命案办案质量小组”,巡回各地,为基层侦办命案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
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卷宗评比活动反响热烈,认为把命案卷宗作为刑警大练兵考核项目,抓住了基层刑侦工作的点子,击中了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牵住了案件侦办的“牛鼻子”。各地刑侦部门纷纷表示要以卷宗评比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以把命案办成铁案、精品案件为龙头,带动整个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同步提高。许多基层刑侦民警说,在开展命案卷宗评比的一年时间里,办案压力大了,办案水平也在提高。
“命案卷宗评比”活动也赢得了检察机关的好评。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检察官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命案卷宗规范化是抓住了基层办案的要害,不仅对命案,对其他刑事案件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检察机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建议把此项活动坚持下去,抓出成效,建立起规范化办案的长效机制。评比活动促进了执法观念转变、办案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创新
“命案卷宗评比”活动,促进了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观念的转变,也澄清了民警认识上的一些误区。一些基层单位的侦查员甚至包括有些领导在内,曾经片面认为刑侦工作就是发现、抓获嫌疑人,对办案质量缺乏重视。侦查人员破案后,往往是将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一送了之,至于能否定罪判刑,那是检察院、法院的事,与己无关。通过“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基层民警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就是公安机关侦查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从而主动提高了责任意识,加强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还将命案办案质量好坏与民警奖惩直接挂钩。如江苏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一改以前“命案一破获、民警即评功”的做法,坚持一案一总结,首先研究命案卷宗,凡办案质量不过关的都属于失败案例,不得记功表彰。
“命案卷宗评比”活动促进了各项办案规章制度的落实。公安部要求侦办命案实行“一长双责制”,即接报杀死一人的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要到现场,接报杀死两人以上的命案,地市公安机关分管副局长要到现场;刑技部门负责人要对命案现场勘验、检验鉴定负责到底;侦查和办案由专案组长负责到底。这项制度究竟有没有落实,局长、刑技部门负责人到没到命案现场,从案卷就可以看出来。各地通过命案卷宗评比,广泛开展倒查,督促了“一长双责制”的落实。此外,“刑事案件办案公开制度”等其他各项办案制度是否落实,也都能通过笔录直观地反映出来。
活动中,各地还创造了许多新的工作机制。山东等地刑侦部门明确要求办理命案要全面使用录音录像手段,实行勘查、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提高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上海市公安机关推行了命案等大要案记录《侦查日志》制度。《侦查日志》要如实、完整记录案件侦破工作情况,包括各项工作措施、侦查分析意见、各条线索查证反馈等等,内容与侦查进度保持同步,并装入卷宗,便于全面了解案情,控制侦查进程,及时总结经验得失。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创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记录方式,在全市推行电脑打印笔录,提高各类证据固定形式的硬件质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评比力求公平、公正、客观,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执法水平提高
为检验“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切实找准执法问题,保证评比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公安部刑侦局对整个活动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和组织。
首先是评分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安部刑侦局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了各地刑侦部门的意见,制订了“命案卷宗评分标准”,确定评比内容及相应的扣分和加分标准,于2005年5月下发。
其次是随机抽取卷宗,真实反映各地办案质量。去年10月底,公安部刑侦局从全国八类命案数据库中随机抽取242起命案,每个省份抽七起,基本上分布在各个地市,以全面反映全国的命案办案水平。公安部还派出考核组专程到各地调取案件卷宗,被抽中的案卷事先密封,抽卷人到达目的地后开启封条,调取侦查工作卷(副卷)原件,并到检察院或法院复印案件诉讼卷,就地密封寄回。
第三是抽调精兵强将,集中评分。全国“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在中国刑警学院举办。为保证卷宗评比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公安部刑侦局从全国公安机关邀请了18位专家担任评委。
第四是评比过程客观公正,评比结果上网公开。18位评委分为六个评分小组,每组三人,一卷由三人分别评分,有争议的,集体讨论决定。评比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能评阅自己所属省份的卷宗。评比过程高标准,严要求,一本卷宗要经过初评、初核、复核三道工序,层层把关。专家们以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评阅每份卷宗,对每个存在争议的问题都充分讨论、小心求证。专家们除对卷宗进行评分外,还要填写评分表,指出评分依据,点评优缺点,有的点评长达上千字,对卷宗的好坏得失作出了中肯的评价。评比结束后,各省份卷宗取平均分,排定名次,通报各地。每个案件卷宗的评分表也在公安部刑侦局网站公布,各办案单位均可上网查看,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经过评比,江苏、浙江、上海名列三甲。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共32个参评单位,平均得分达到了85分,其中江苏、浙江、上海、天津、辽宁、广东和山东七个省市得分在90分以上。
从卷宗所反映的情况看,各地办案质量的确有了很大进步,呈现了几大亮点。一是科技强警意识明显增强,科技含量提高。此次参评的绝大多数案件对具备检验条件的血迹、毛发、体液等生物检材进行了DNA检验。很多地方刑侦部门注重以录音、录像手段固定审讯过程、证据收集过程,共有79起案件有审讯录像或取证过程录像。二是各地刑侦部门高度重视现场勘查工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和现场照片等材料制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大多数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都是通过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后证实的。三是命案卷宗制作质量显著提高。大部分省市刑侦部门能够按照卷宗装订的相关要求分卷装订,多数卷宗装订整齐规范,字迹清楚整齐,文书齐全、顺序正确,质量有一定提高。上海、浙江、江苏、甘肃等部分省市用专门的档案盒把每个案件分盒保管,让人耳目一新。天津市案卷材料分类清楚,令人一目了然。
来自天津市公安局的评委林杰非常感慨:“一是没想到各地卷宗质量这么好,进步这么快,二是没想到我们和江、浙、沪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来自陕西的评委车新民也说:“平时总觉得本地区的办案质量不错,没什么再能提高的,但是这次看到兄弟省市的办案质量,我们感到确实需要更新观念。”
“命案卷宗评比”活动带动了公安机关整体办案质量的提高。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达98.1%,比2004年上升了0.49个百分点。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表示,今年将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年”,通过“命案卷宗评比”等活动,苦练基本功,继续狠抓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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