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级公安局局长签订“打黑除恶”责任书
3月8日,海南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海南省公安机关重点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彻底被摧毁,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海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与各市县公安局局长当场签订《“打黑除恶”工作责任书》《侦破命案工作责任书》。
海南省公安机关今年组织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市县有海口、三亚、儋州、万宁、东方、定安、琼海、临高、澄迈等市县以及其他存在黑恶势力的地方。这次专项斗争,将要摧毁一批称霸一方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和流氓恶势力,破获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追捕一批有组织犯罪的在逃人员,依法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海南省公安厅强调,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市、县、区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是“打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组织、保障“打黑除恶”工作的职责,并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凡因领导不力或者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上级或异地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以终审判决为准)打掉,视情对市、县、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予以处分,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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