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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对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者出重拳

来源:洛阳日报 作者:刘爱国 发布时间:2006-03-10 15:16:12 浏览次数: 【字体:
    身为饭店保安,竟然身着警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8日晚,涧西公安分局对涧西“韩记东都御宴”的四名保安治安拘留。据悉,这是洛阳市首次对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者出重拳。

    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处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韩记”饭店天天都有数名“警察”在门口疏导车辆。7日晚,督察处派出3名民警前往“韩记”饭店进行暗访,果然发现有4名身着仿制警服的男子在疏导饭店门前车辆。他们身穿的黑蓝色制服上有“河南”字样的胸徽,领子上缀有警用领花,肩章和交通协管员的肩章一模一样。他们内穿与警用衬衣颜色非常接近的衬衣。经了解,这些人并非民警,而是“韩记”饭店聘用的保安。

    8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会同涧西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珠江路派出所赶到“韩记”饭店,以涉嫌非法使用警用标志,对孟某等4名保安依法拘留。随后,民警还追查了销售这些仿警服和警用标志的商店,依法将商店的涉嫌物品予以暂扣。

警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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