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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英模陈先岩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腾讯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6-03-06 08:19:32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安英模陈先岩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主持人与陈先岩警官访谈

公安英模陈先岩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陈先岩警官

3月5日,腾讯网两会访谈室邀请公安英模陈先岩在线,就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以下是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一直守候在网前关注我们的节目,今天的嘉宾是全国一级英雄模范,江苏省的民警陈先岩先生。在我们开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陈警官的一些资料。陈警官曾经帮助过127名下岗工人解决了就业难题,帮助过孤寡老人和贫困学生20几名,36次立功受奖,被省政府公安部授予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称号,捐助了四名濒临失学的儿童。

【主持人】您在负责当地八大社区的时候,你觉得基层民警工作,什么使你感觉到比较困难?

【陈先岩】我觉得是两大块,第一是防控,要给居民创造一个祥和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第二就是服务,涉及到警务方面的服务,一定要人心、认清、就近、方便。本着这样的研究,我们在社区,开展工作。比较难的,应该说就是防控。社区是有一定的面积、人口、单位所组成的,作为一个社区民警,你只是代表着公安机关在这里工作,如何防控,怎么才能防得住是每一个社区民警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主持人】您是哪一年进这个派出所的?

【陈先岩】我是1981年从安徽省无为县入伍当兵,在部队服役了12年,转业的是正连职上尉,93年转业以后,就分配在派出所,后来就分配到了八大家社区,94年的6月份到我现在服务的八大家社区,也叫片警了。

【主持人】您作为基层的民警获得了全国一级英模的称号,我们想知道具体您做了哪些工作?

【陈先岩】因为在过去的12年中,我所管辖下的居民,给了我无私的支持。

【主持人】他们给你这么多的支持,我想您用什么方式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开始是不是想服务于他们,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首先得知己知彼,得了解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和他们的想法,包括他们家里的事情,怎么和他们产生沟通呢?

【陈先岩】我想我们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包括我们在座的网友,在你们的生活中,肯定也会有警察出现,我们每个人从出生的时候就要跟公安机关打交道,有的居民说,我可是好人,我们从来不跟公安机关打交道。实际上这是对我们公安机关的误解,同时自己对这块也不了解。应该说,人一落地就要和公安机关打交道,首先你要报户口,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下面就是我们要面临怎么样的服务,一系列的事务活动。我们公安机关属于执法部门,是规范行为的,一谈规范,有的居民就反感,不就是管我们吗?我没犯什么事,要你管我干什么呢?所以就产生了不跟公安机关打交道。在这种情况下,就势必造成了你工作开展很难。

【主持人】我也这么想,我是好人啊!你来管我?那您具体怎么取得他们的信任呢?

【陈先岩】我从事公安工作也是天意,我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戴上一个大盖帽,弄一个树枝圈起来,做成大盖帽,弄一个泥巴做成的手枪放在口袋里,从小就想当警察。后来我参加的武装部队,成了人民解放军的一员,后来转业,在转业之前,我就曾经和公安有一次很好的配合,在南京到扬州的途中,我擒获了4名歹徒。

【陈先岩】那个时候我还是人民解放军的一员,那是在89年9月份,我从南京到扬州,回来的途中,在一个大客车上,有5个人利用一支黄颜色的铅笔“套”,看套中是哪一支铅笔,用这个下赌注,车上很多人上当,其中有一个人,输了以后不肯给钱,实际上当时一个人在做,其他人是“托”,就是同伙,他们就从口袋里掏,然后就发展到抢,当时我看不下去。我就制止它们,他们一看我就一个人,我觉得我是共产党员这时就应该挺身而出,当时几个歹徒反应过来以后就跟我动手,我立即抢占了有利地形。

【主持人】您在当警察负责社区的时候,有没有在维护小区治安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一些情形,比如说入室盗窃等等这种现场擒住歹徒的情况?

【陈先岩】我觉得作为社区民警,不一定是自己本人现场擒获多少歹徒他就是个优秀民警,应该说现场擒获的越少越好,比如说家里,每天打死100个苍蝇,说明你家里卫生不好。我就觉得,一个社区民警,衡量他的标准,就是说你这个社区是不是达到了我们部里提出来的“犯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我们以这个目标,作为具体的一个工作分子,你怎么样的开动脑筋,把部、厅、局里所布置的工作任务分解下去、落实下去。

我也经常想,一个社区民警要把工作做好,做到老百姓满意,做到老百姓把你当成一家人一样,你说什么,老百姓都听,按照你的意思去做。

【主持人】您平时是不是像老师对学生家访似的,经常了解每家每户的情况?开始让您进门吗?

【陈先岩】现在不穿警服都可以了。

【主持人】在工作中有的人也会误解,有时也不让进门,您后来怎么样改变这样的现状呢?

【陈先岩】我把我的社区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管的社区,是地处扬州市的城乡结合部,而且旁边有一个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所以那个地方的环境也是非常的复杂。群众过去对“大沿帽”有一个说法,“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个是过去对我们司法机关的一些看法。实际上每个领域的害群之马都是有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人员还是认认真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由于前面的情况,在工作中,有的居民不是很配合。这样我就想把这个地区的情况了解透,你做什么情况如果不把地区的情况烂熟于心,可能就做不好。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题,知道不知道3月1号要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成治安处罚法。我们说这个人违法了,可能事情就严重了。

【陈先岩】你说的非常正确,人们的心理往往是这样的,谈到条例,条例也是一种法规,讲到条例,从份量上讲,就好像轻得多。一谈到法,过去经常有居民说,怎么了,我又没犯法,你“喊”我来干什么。你没有犯法,但是你犯了条例了,你不能这么说。实际上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是犯法。我们现在用不着这样解释了,从3月1号,今天是3月5号,我们新的治安处罚法已经正式的颁布实施了。我们过去执行的是94年实施的国务院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在也废止了,目前执行的是治安处罚法,过去说触犯了条例,现在就是触犯法律了。

【主持人】治安处罚法的出台,是不是我们在其中的一些相关的条款上加了很多的内容,很细化了?刚才有网友说,怎么来界定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平时发过黄色短信,也被列入其中了呢?

【陈先岩】如果是多次,三次以上就属于违法了。新的《治安处罚法》,因为刚出来,我学得也很不够。这对于我们一线工作的民警来说,的确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它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同时,同时在我们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操作性也很强。特别是我们社区民警,过去一些很为难的事情,现在已经有法可依了。

【陈先岩】比如说,在市区里工作的,我们经常碰到宠物的问题,楼上楼下养狗的问题,小狗汪汪叫,居民打电话找我们,我们也没有好的办法,我们也只能跟狗的主人说,你们家的狗,无论如何要管好,否则的话扰民。现在新的《治安处罚法》出来以后,要处以200块钱以上,500块钱以下的处罚。

【陈先岩】第二,噪音扰民,我自己实际也深受其害,像我家住在两个大的电器卖场附近,一到星期六、星期天,大的高音喇叭摆在那个地方,在外面搭个台子,弄一些非常粗俗的所谓文艺表演,有的学猪叫、猫叫,所谓吸引人气。特别是上学的小孩,初中要考高中的,高中要考大学的,他们每时每刻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他们要安静学习,但是学不下来。一到星期天,我们家的小孩就“逃难”,到另外一个地方去,自己家待不下去。

【陈先岩】那么,现在新的《治安处罚法》,就是把噪音也列入其中了,如果说生活噪音扰民,同样也可以罚款,罚款在500块钱以下,也是违法了。

【主持人】刚才说到小狗叫等等噪音,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为什么会规定这么细呢?

【陈先岩】新的《治安处罚法》,细到什么程度呢?我觉得特别是以人为本,人本观念很强,它不只是这些方面,比如说还有对妇女、儿童、老人特别的关爱,新的《治安处罚法》上规定,对伤害妇女、儿童的,14岁以下的儿童,6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伤害了,同样是违法。

【陈先岩】还有是对16岁以下的儿童,就是未成年人了,还有70岁以上的老人违反治安处罚,本应当要处罚的,但依据本法,应当是拘留的可以不执行拘留。包括怀孕的、哺乳期的妇女,都可以享受这一点。

【主持人】有网友问,在大街上经常碰到讨饭的孩子,觉得很讨厌,是不是对他们的行为有规定呢?

【陈先岩】这也是我们过去很头痛的,同时也是城市管理部门,比如说城管局也很头痛的问题。在前几年,曾经有一个《收容遣送条例》,当时对一些盲流、乞讨、三无(无固定住所、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工作单位),对这些人,送到遣送站。后来由于广州的孙志刚事件,这个条例就废止了。废止以后,就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一些盲流乞讨人员,“强讨恶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弥补这个条例带来的空白,政府也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本届政府对民生这块的考虑是很人性化的,这样就有了救助站,由于生活没有着落,自己难以维系的外来人口,你可以自行申请,如果真是因为饿着肚皮,吃不上饭了,快饿死了,肯定是不会让你饿死的,你自己可以到派出所,也可以到救助站申请救助。

【陈先岩】但是,其实生活中自己申请救助的人很少,就是我们在街上碰到的乞讨人员,说你用不着乞讨了,我送你到救助站,他是拔腿就跑,他不要救助。什么原因呢?实际上真正是有这样的人,他们把乞讨当成是一种职业,成了职业乞丐,就像过去武打片似的,有“丐帮”,乞丐有“帮主”,就是有头。同时,更讨厌的是,有的是胁迫一些流浪儿童为他们乞讨,这些孩子很多是未成年人,就在街上缠着你,在一些旅游景点,在一些饭店宾馆门口乞讨,缠着你,不让你走。

【陈先岩】以往不敢垃警察,因为可以送到遣送站,现在知道没事了,你就是高级警察,他也照拉不误,有时甚至给一块钱还不行,还要缠着你。我们曾经做过暗访调查,有的一天讨下来的钱超过了我的工资,所以就成了职业乞丐,你说到遣送站去,只能肚子饱,没有收入了,他在乞讨的时候有收入,每天温饱肚子之后,有的头晚上甚至还到大的娱乐场所消费。

【主持人】我们新的《治安处罚法》出台以后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陈先岩】这里就规定了,对于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乞讨的,对于流浪在社会上的小孩,你讨不到多少钱,就不给吃饭,或者讨来的东西全拿走,像这种情况就犯法了,就是要给予从重处罚,15天拘留。构成犯罪的,当然还要依据《刑法》处罚。还有是纠缠他人的,强行打扰人家,索要钱物,我们也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往往有时还批评教育人家一顿,我说你年龄好像不大,跟我差不多,你好手好脚的,有工作不做。他们说,我们哪里有工作做,我们家里受灾了。我说我介绍你们到哪里工作你去不去?掉头就跑。说你不给就算了,哪来那么多废话?还教育我一顿。以后你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处以拘留,第41条规定,胁迫、诱骗或利用他人乞讨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1千块钱以下的罚款。另外,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是以其他滋扰他人的生活方式乞讨,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是罚款。

【主持人】对于乞讨人员都规定这么细,我看了网友说,对于他们规定这么细,那我们正常人是不是更细了。请问陈警官,我在家看黄碟是不是违法?

【陈先岩】自己看黄碟,要追究来源。以前条例说,自己看没事,如果传播了就犯法。如果查到了,要追究你黄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现在《治安处罚法》第44条,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要处5日以下拘留。

【主持人】其实这种现象很多的,夏天的话很热,会把上衣脱了。

【陈先岩】这是公共场所,比如说影剧院、体育场所、车站、码头、大型商场,这些都是公共场所。

【主持人】假如说在小区里呢?

【陈先岩】这就不是公共场所了。

【主持人】网友问,我看新的《治安处罚法》,说嫖娼被抓要通知家人,十分不理解。

【陈先岩】这是在第66条,并不是说嫖娼被抓通知家人,而是说,由于受到治安处罚以后,治安处罚必须是当天把有关的处罚、传唤都要告诉家人,并不是说嫖娼要告诉家人。只能说嫖娼是你触犯了这一条法律里的一条,跟触犯其他的法律一样,同样要告诉家人。

【陈先岩】过去我们在处理类似事情的时候,往往对卖淫嫖娼处以5千块钱的罚款,也可以并处行政拘留。但是以往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基本上是以罚款为主。罚款之后,当事人往往还哀求公安机关,一定要给我保密,千万不能被家里人知道了,知道以后,就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破裂。所以我们也开玩笑讲,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的案件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调查了解过程,有可能在派出所待一天或几个小时,在这段过程中,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很着急,碰怕被别人知道了。以往交了罚款以后,回去以后跟老婆撒谎,我到哪个地方出差了,当时走得很紧,在街上给你买了个什么礼品。有的人家庭感情还很好,有的在家里还是过得去的,由于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一念之差,做了对不起老婆的事,偏偏又一脚踩在地雷上,抓了个正着,这种倒楣事碰上以后,钱也花掉了,同时又干了对不起家人、老婆、孩子的事,越想越后悔,为了弥补一下个人的歉疚,买一个什么礼品给老婆,送一件大衣,送一件漂亮的首饰或衣服,老婆也信以为真,弄一个好菜什么的犒劳一下。

【陈先岩】那么,现在的话,这种可能就不大了。为什么?我们上面也有规定了,根据法律规定,在你接受处罚的时候,必须要把处罚通知单送到你家里去。你被传唤的时候就要告诉你的家人了。

【主持人】我想知道,假如说现在有人违反了新的《治安处罚法》了,比如说现在某一个人违反了某一条,我们抓住他之后,怎么样处理这个事情呢?比如说偷自行车,这也是社区经常遇到的事情。

【陈先岩】这方面,新的《治安处罚法》里还有当场处罚,比如说我作为一个民警,我们就有权当场处罚警告或200块钱以上的罚款,当场处罚我当天就要把这个情况报到所里去。刚才讲到自行车的问题,我们不要小看自行车,一部自行车被盗,有的一辆自行车700、800块,你超过了立案标准,那就触犯了《刑法》。现在在盗窃案件上是一千块钱以上,就属于刑事案件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当场处罚了,就要拘留了。

【主持人】有网友提到偷拍这样的事,我们在电视上也看过私人侦探,我们国家目前对这类行为,据我所知,中国目前还没有私人侦探这样的机构吧?

【陈先岩】窥视、偷拍这次也被列入了《治安处罚法》,同样是违法的。至于讲到私人侦探方面,这也是一直有争议的,我也不好讲。

【主持人】其实干媒体这行,有时出去采访,有必要会拿暗访机拍摄,像这种行为怎么样界定呢?

【陈先岩】目前像这种情况我们还没有遇到过。

【主持人】比如说有的人有偷窥癖,比如说用望远镜偷窥,这样的行为有规定吗?

【陈先岩】这在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就有,就是偷拍人家洗澡,偷看异性洗澡,厕所里偷看,那时就有规定。

【主持人】新法的出台,在这方面有没有改变呢?

【陈先岩】现在偷拍这块,新法出来之后,目前我们还没有具体实施到,至少这几天在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开会,还没有具体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其实生活中的偷窥、偷拍和采访中的暗访怎么样界定,这恐怕还得要有新的解释出来,应该是要有所区别。

【主持人】您今年来参加两会,有没有什么建议?

【主持人】我们国家一级一级传达下去,会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您觉得在您的实际工作中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结合,您觉得还有什么困难?还有什么不好做的,比较难的地方?

【陈先岩】我想就是要加强新法的宣传,宣传十分重要,我最近也在忙这方面的事情,会议结束之后,回去就是结合我们社区的情况进行宣传。我们有30米长的宣传栏,就是宣传法律、宣传防范,宣传小区里的好人好事,办成了像报纸一样的专栏,一个版面、一个版面的定期的换,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

【陈先岩】比如说房屋出租,以静制动,动静结合。什么叫以静制动,外来人口是流动的,但是怎么样也得有一个晚上落脚的地方,无论是住宾馆,还是小旅馆,只要你落脚,你就会留下你的脚印,抓住这块,就抓住了人口治安管理的“牛鼻子”。在过去的12年工作中,我对这块十分的重视,整个小区里,哪一个房屋出租户我都知道的,哪一个地方房屋是空的,哪里里出租了,我很清楚。但是,过去我们遇到的问题是房屋出租户随意的把房子租给人家,尤其是在城市小区里,租了以后,也不知道房主在什么地方,想找房主谈这个事都很难,他是通过中介租出去。

【陈先岩】我处理过的事,像搞非法的传销,这是很难的,传销,原则上是工商部门处理,有的是很低级的传销,就是一帮人在这里培训,我们就向工商部门报告。现在新的《治安处罚法》里,如果说你明知这个房子租给人家,他们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就是触犯法律了,可以处拘留和罚款。同时对外来人口,你到这里居住,你没有身份证,旅馆一些盈利性的场所,你必须要对他进行身份确认,进行登记。现在江苏搞得比较好,在旅馆业的外来人口这块,规定的都很细。比如说一些网上逃犯,只要你的名字一旦输入,就可以逮个正着。前提是,场所要如实登记,没有身份的人,你要送到派出所去,派出所根据报的情况,上网查,核实身份。我们基层民警工作也要实,你必须要知道哪一家房子是出租的,对每一个承租人都要进行暂住人口的管理。

【主持人】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就到这里结束了,非常感谢陈警官,感谢各位网友一直坐在网前关注我们这期谈话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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