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过度限制民警在打击犯罪中行使枪支
“民警什么时候能配枪,配枪以后怎么使用?什么时候使用?”在今天上午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对于为一问题回答说:“枪支应该按照规定使用,但也不要过度限制,为了防止其他意外而限制民警在打击犯罪中行使枪支。”
他说:“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需要配备警备武器,特别是配备枪支,现在在基层也有配备。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是能够保证武力均衡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配很多枪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公安机关也存在一些倾向,为了防止民警持枪做别的事情而限制用枪。首先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应该予以纠正的,枪支应该按照规定使用。但是也不要过度限制,为了防止其他意外而限制民警在打击犯罪中行使枪支。”
2006年2月23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通报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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