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落实从优待警意见 爱护民警凝聚警心
■今年起招录新警工作逐步推行心理素质测评
■现场急救技术培训纳入“三个必训”
■对各项检查评比全面清理,建立上级对下级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避免多头考评、重复考评
■力争2007年前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基本达标
“以大中城市为重点,逐步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凡民警在开枪毙伤人员、执行重大任务、目睹战友伤亡、遭遇重大变故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其接受必要的心理辅导、矫治,及时缓解心理压力,防止产生心理疾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公安部制定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坚持以人为本,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是做好新时期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为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民警,进一步凝聚警心,意见明确了十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大力培育和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安排不少于一天的集中学习,党支部每月安排不少于两天的集中学习。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在公安网上开辟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相结合的学习园地,培养民警学习兴趣,引导民警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修订《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重新制发《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窗口”单位张贴悬挂。继续深入开展向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弘扬正气,激励斗志。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把公安文化作为传承人民警察精神的载体。公安部建立中国警察博物馆,开展警旗、警歌征集确定工作。
二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警营。健全基层和一线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定期对民警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准确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县(市)公安局长要定期与基层所队长进行谈心,基层所队长要经常与民警进行谈心。建立单位与民警家属沟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民警的家庭状况,依托机关服务部门建立民警家政服务中心,为民警排忧解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民警议事制度,重要事项要事先征求民警意见,事中、事后接受民警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年休假和定期体检制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每年组织民警进行一次体检,逐级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定期对民警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及时解决影响民警健康的突出问题。科学组织实施民警年休假制度,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对超过法定时间工作的民警,应当安排补休;对患严重疾病的民警要强制进行休假、疗养。积极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对民警进行体能测试,有针对性地给每个民警提出健康建议,结合大练兵推动民警加强身体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
四是积极开展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加强全国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和民警心理健康网站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咨询、日常保健和问题矫治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在市(地)级公安机关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并将心理训练纳入民警日常教育训练工作。2006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招警中逐步推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因公牺牲、负伤民警的抚恤优待工作。修订出台《人民警察抚恤办法》,落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家属和因公致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规定,保证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入学入托和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高等学校时享受优待政策。
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保送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每年为公安英烈子女及部分特困民警子女发放助学金。公安部每年组织两期英模休养团、一期英烈子女夏令营。
六是加强训练管理,减少不必要伤亡。进一步深化全警大练兵,切实落实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案(事)件的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基层所队都要结合实际制定警务用车管理办法。将现场急救技术培训纳入“三个必训”,突出抓好基层和一线民警的急救技术训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特别是大中城市公安局,要与医疗单位协作建立民警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
七是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特别要依法及时惩处报复袭击民警、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逐级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机构,建立落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宣传。
八是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公安部下达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全部用于基层和一线,除特殊岗位外,市(地)级、县级公安机关新录用的民警必须到基层和一线工作三年以上。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和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科学配置警力。从公安部开始,逐级对各项检查评比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凡未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的,原则上一律取消,避免多头考评、重复考评,切实减轻基层的负担和压力。
九是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基层警务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中央专款补助激励机制,力争2007年前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基本达标。继续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改进中央补助经费下拨方式,推动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国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基本解决部分地区无房派出所问题。加强警用车辆和基层所队必配装备建设。
十是进一步形成思想政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形成以党委为核心、以政工部门为枢纽、以业务部门为依托、以政工干部和基层领导为骨干、以党支部为基础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制度、保障制度、奖励制度和政工干部培训交流制度,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宽阔战略眼光、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政工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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