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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因公致残警察可免费坐公交车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学锋 徐伟 发布时间:2006-01-03 16:18:54 浏览次数: 【字体:

    伴随着新年的开始,一条好消息也传递到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中,这就是他们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这是建设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残疾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中规定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这一规定是继铁道部、民航总局、交通部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火车、飞机、客船和客运班车享受半价票优待的通知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又一项残疾人民警察优待政策。

  据悉,公安部政治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这一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残疾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因公致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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