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青:从崇拜警察到成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今年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受表彰的英模有1485名,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公安局民警和青就是其中的一名。
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殊荣。这算是圆了和青从小就立志要做一名英雄人物的梦想。而在此之前,他也曾获过两次个人三等功和多个集体荣誉称号。
勘查案件现场。
最早对英雄人物的崇拜,是和青6岁时。
“一顶警察帽子,我戴在头上刚好适合。那是一顶大人的帽子,但我小时候头就很大,帽子戴在头上感觉很特别。”和青回忆第一次接触到警察帽子是6岁的时候。
高考时,和青选了两个志愿,一个是河南一家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专业,另一个就是云南公安专科学校(现为云南警官学院),和青最后被后者录取。2004年毕业后,和青就进入兰坪县公安局工作,一直从事刑事侦查技术方面的工作。
“在学校学到的都是一些理论,虽然有丰富的实践案例相结合,但真正回到了现实中,很多东西用不上。”和青说,刚从学校毕业进入社会工作中还是遇到不小的困难。
一些刑事案件到底怎么破?虽然知道破案要把宏观现场和微观现场利用好,但具体怎么做,怎么利用刑事侦查技术?
勘查现场。
和青通过大量案件的研判,找到了理论联系现实的方法。他慢慢总结出经验:“有现场一定要走”“立足于现场,再逐步到案件的嫌疑者身上”。
“每次出警,你不要先去想如何破这个案子,而是先保护现场,到现场找到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和青说,任何刑事犯罪都会留下痕迹或是抹去的、隐饰的犯罪痕迹。每次在犯罪现场,他总会提取到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现场信息或图像。
和青经手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是在2005年,当时是一个砖厂工人被杀害。出警的有两个法医,还有作为技术侦查的他自己和几名警察,总共6人。正是对现场作案痕迹的很好保护,他们很快研判出这是一个团队作案,并在一周内抓获作案人员。
“每一个细节都要先罗列下来,再慢慢验证排除。”很多作案人都有掩饰,他们头部、衣服基本在作案前后、作案时都是有伪装。和青说,他会关注一些周边的重要信息,比如人物的走路的步态、姿势动作和光影等。
16年来,和青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200余起,破获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900余起,勘验各类案件现场2000余起。他获得两次“三等功”荣誉及多次集体荣誉功绩。今年5月份,和青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和青在勘查现场的路上。
“我并没有想过会获得这么高的荣誉。”和青说,相比这些荣誉,他更喜欢破获案件时,获得关键人证、物证时的喜悦。16年来,和青一直致力于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虽然获得了各种荣誉,但他也坦陈:“有时愧对妻子,在破案中,连妻子、孩子生病都没法照顾,家庭里所有的付出都是妻子承担,她给了我很多支持,我内心有很多愧疚。”
在刑侦警察岗位上,和青从来没有节假日和周末的概念。为了破案,他刚工作的头两年,就走遍整个兰坪县所有村寨。(黄盛略、黄增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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