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请专家学者为把“大接访”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支招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沈殿忠说,我们应该深入地思考,公安机关的“大接访”为什么能够取得这样多的成效?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影响?我借用几何学的点、线、面、整体的概念,“大接访”工作的特点和意义至少可以概括为四个超越:第一,是在点上的超越。信访在我们整个工作大局中是一个点,信访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是一个很具体的点,这个点的意义并不完全局限于这个点的本身。如果说我们以往的工作面临100件上访,解决了99件,可以说工作成效是主要的,99%的问题解决了。可是,面对剩下的那一个问题,那可能是100%的愿望。所以我觉得,信访问题所面对的问题是一个点的问题,但所包含的意义远远突破了这个点的问题。每解决一个问题,我们不仅仅化解了一个社会矛盾,不仅仅在一个具体问题上维护了社会稳定,更重要的是对于构建和谐辽宁、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很有力的推动作用。第二,是在线上的突破。这个“线”指的是公安战线的“线”。这次公安机关“大接访”是一条战线的工作,这条战线所接触的问题,意义和影响远远超越了这条战线本身所存在的范围。我们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当然,我们工作中也有很多问题一时很难解决,但也需要我们尽快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工作,他的意义、他的影响已经超出、超越了公安机关工作的本身。同时,这项工作不仅仅锻炼了我们的队伍,改进了我们的作风,最直接的问题是密切了警民关系。这个警民关系是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因此说,他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公安机关自身。第三,还有一个面上的超越。比如说,辽宁公安机关“大接访”所面对的省内行政区划的问题。我们感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它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超出了我们这个行政区划的范围。比如,我们有那么多很重要的事例、很重要的典型,得到了国内外方方面面媒体的关注、媒体的宣传,这种影响已经超出了我们辽宁的范围。第四,是整体意义上的超越。公安机关“大接访”其实是一项整体工作,有一系列的系统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考虑和安排。这种战略性的思路、战略性的眼光、战略性的举措、战略性的决策,是这项工作能够得到重要成效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接访”后怎么办?公安机关应该把“大接访”转化为“大走访”,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其意义也是整体意义上的超越。
辽宁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宋萌荣说,我觉得“大接访”有几个非常突出的意义:第一,通过“大接访”,全省公安战线实实在在地向全社会、向辽宁的全体老百姓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先进性教育上取得的成果。第二,公安机关“大接访”的成效,改善了我们政府的形象,拉近了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联系,凸现了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执法机关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职能、地位,公安机关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机关。第三,通过这个活动,确实是对我们公安队伍自身的建设,提高公安民警的素质起到了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层层接访的过程中,不仅人民群众受到了震撼,公安队伍自身也受到了很大震撼,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原来可能也了解,但不像现在这么清晰、这么明确,而且使全员受教育,这是非常大的收获。第四,这次“大接访”集中解决了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积案。通过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积案,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使多数群众的诉求感得到了满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如何把“大接访”的成果深化,我看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把咱们现在锁住的焦点,即今后怎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作为建设长效机制紧紧抓住的一个焦点,这个焦点的解决又要和我们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紧紧结合在一起。第二条,加强软建设,就是行业道德建设。美国的一些电影,包括暴力恐怖片,很重要的就是说老百姓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找警察,所有警察见到老百姓的时候都要和颜悦色。比如说老百姓钥匙丢了,警察可以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把门打开。资本主义国家警察可以做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警察更应该能够做到。所以,我们的行为举止必须表现出为老百姓服务。
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辽宁省文联副主席、辽宁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教授乌丙安说,巩固“大接访”成果是最重要的,不能一阵风过去。我们曾经有这方面的教训。没坚持下去以至使一个阶段的成果最后烟消云散了。公安机关“大接访”,应该使“一把手”做的工作做得更好,具体工作下放到基层民警,让每个民警都能做好信访工作,形成制度化,在制度上保障每个民警有权这样处理,而不是局长不来这个案子就拉倒。要做到这一点,每一个基层民警直接面对群众的时候,他就是局长。我还想提出点建议:一个是,在“大接访”中,创造了约访、下访、回访,我觉得每个民警脑子里还应有一个最重要的“拜访”。要拜访,要多一点对老百姓的尊重,永远有这样一种感情,对公民不能有半点不尊敬,所以要经常有一种拜访的感觉,要向老百姓请教。再一个巩固是成果,省厅提到了三个“点”,一个是放大亮点,这是对的,亮点掰开了揉碎了总结;还有抓住焦点,突出重点。此外,我再加上两点:第一,就是“一把手”探查“疑点”。在取得成果的过程中,中间有没有弄虚作假的东西?有,就必须查究。第二,就是“一把手”要亲自攻克“难点”,重点里面还有难点,“难点”得“一把手”亲自抓。
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执行委员、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顾问彭定安说,按我的理解,从社会学的角度,和谐社会是一个构成整体,主要是人和社会的和谐、人和自然的和谐、人和人的和谐、人和制度和谐。“大接访”解决这么多的问题,对于人和社会的和谐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人与人的和谐起到一定的作用。一个人遭到了冤屈,遭到了别人的迫害,他对人会存戒心的,会对社会产生一种不良的印象,“大接访”解决了这些问题,它对于人和人的和谐很有好处。要想巩固“大接访”的成果,有一些工作,既是理论性的也是实践性的,就是把所有这些“大接访”接触的至少是其中重大的案件加以梳理、分类,按照什么性质一个一个分,分成若干类,然后进行理论分析、追究原因。针对社会的原因,执法的原因,或者是警察不负责任的原因等,要想出对策,最后作为一个社会学的课题进行分析。这对提高我们的认识,提高对问题的认识和今后解决这个问题制订方案是很有好处的。还有制度建设,根据分析这些问题,看看我们制度上有什么缺陷,有什么不足。因为社会越来越复杂,不断产生问题的突破口很多,现在我们必须看看法制上、条令上、法律上到底有些什么漏洞,有些什么缺陷,及时填补,建立制度。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教授曲宏明说,我个人体会这次“大接访”充分体现了三个精神:一个就是确实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第二就是体现了创建服务型政府,依法执行政策;第三就是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辽宁。我的建议是:第一,要切实研究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尽管我们这段时间取得这么大的成果,我个人理解毕竟还是一个阶段性的、突击性的,必须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第二,冷静看待这次“大接访”取得的成就。一方面我们要接受群众的感谢,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把这种感谢看作我们过去工作的不足和差距。这次活动公安系统进行了那么好的规划,如教育培训规划、派出所所长规定等,要把这些东西扎扎实实落实下去,对整顿我们的队伍会更有长远的意义。第三,建立行政问责制度。既要总结过去的成绩,又要正确看待出现的问题。一个是政治责任,因为你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不是为人民行使权力?第二个是道义责任,因为你拿的是纳税人的钱,是不是不作为、乱作为或者是违法违纪?公安机关也要建立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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