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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接访:解决问题与建立机制相结合

来源:法制网 作者:翟惠敏 徐伟 发布时间:2005-09-16 16:35: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通过对开门大接访 问题的统计分析,信访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警种主要是派出所、刑侦、交管、治安、户籍、经侦等一线业务部门,占全部信访量的84%。从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求公安机关破案或抓获犯罪嫌疑人;二是要求解决赔(补)偿和查处纠纷中的欠债及办理户口等问题;三是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鉴定结论不服;四是投诉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这是记者今天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这次开门大接访实质上是一次自我革命,引发的是一场执法观念的变革,它打破了对公安队伍建设无所作为的状态,增强了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攻坚克难抓队伍的信心,促进了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开门大接访初步查找和整改了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警种四个方面,这六个警种都是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一线执法部门,而涉及的问题大多数属于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工作不负责任,作风粗暴,真正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是极少数;有些问题并不是法律、体制和制度本身的原因,而是执法观念的偏差和工作素质造成的。如,有的民警办案粗糙,取证不及时,导致案件夹生,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惩处;有的民警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执法,侵害群众利益;有的特权思想严重,方法简单粗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武和平说,究其原因,还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打得不牢,在担负日常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极易产生“我为治安管人民”、“为了破案可以忽视公民权益的保护”等模糊认识,在职业思维惯性的影响下,十分容易发生公仆与主人关系的错位,往往以管理者自居,滋生特权思想,造成了执法行为的粗放。

  解决的办法: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对于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工作,有人担心和质疑,会不会是在“搞运动”,“刮一阵风”,搞形式主义,今天还了旧账,卸了包袱,明天还会不会继续欠新账?对此,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表示:“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这样的疑虑是没有必要的。”据悉,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把开门大接访中创造积累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制定严格的工作措施和制度规范,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武和平说,把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是开门大接访的一个特色,为此,在大接访工作第二阶段结束时,公安部就出台了《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并要求各警种和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开门大接访中创造的鲜活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新的信访问题的发生。

  据介绍,公安部有关业务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下发了《刑事案件办案公开制度》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此外,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公安机关侦办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常见治安案件裁量标准》、《治安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等有关规定。据悉,已经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制定下发了有关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规定、意见共116件,不少地方明确了局长接待日的具体时间,确定了领导包案、过错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复查复核督办措施以及对疑难案件采取听证、专家论证等有针对性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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