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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大接访 公安局长真情告白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9-14 07:24:47 浏览次数: 【字体:
  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必须用“彻底还账”的勇气来思考、来对待、来处理,还“感情账”不怕丢面子,还“经济账”不怕受损失,还“执法账”不怕担责任。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朱明国

  接访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受教育的过程,感情升华的过程,查摆问题的过程,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作风的过程,提高能力的过程,增长才干的过程,密切警民关系的过程。通过接访,局长们在思想上产生了一次“革命”,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法治意识得到了加强。

  ―――安徽省公安厅厅长 崔亚东

  通过“开门大接访”,反思我们的执法现状,不能自我感觉良好。对执法中的错误问题,必须依法处理。开门接访是一次最实际的考核,暴露出的问题让民警震惊了、领导清醒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 王维绪

  通过“开门大接访”,我看到了因为我们工作失误带给群众的损失和痛苦,心中充满愧疚之情。明明是我们欠群众的,应该向群众再三道歉才是,却往往得到上访群众的感谢。群众不苛求我们,不等于降低对我们的期望值。如果给群众“还债”,还接受群众的感谢,我们除了愧疚,更多的应该是耻辱,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接受群众送来的各种锦旗牌匾。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公安局局长 贾奋强

  我们是人民公安,头顶“人民”二字,应当深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果我们思想上没有绷紧走群众路线这根弦,我们就有可能高高在上,以管人者自居,疏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局长 施志强

  通过接访,我聆听了来自各阶层群众渴求、抱怨和愤恨,经历了来访群众带来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在深深的震惊和心痛之际,我强烈地感受到一种责任、一种压力。它让我在阵痛之中寝食难安,它使我重新审视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一名公安局长的良心!

  ―――安徽省颍上县公安局局长 刘德松

  我深刻地认识到,过去我们在执法时受到群众的阻挠,在案件侦查中群众不愿意提供线索、提供证据,这都是因为我们伤害了一部分群众的感情,导致群众对我们敬而远之。通过开门接访,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看法改变了。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局长 黄国钧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4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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