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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意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网站 作者:侯冰 吕瑞华 发布时间:2016-11-10 15:5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施行。
为扎实做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省公安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甘露两次作出重要批示,亲自修改草拟文稿,积极协调省直各职能部门。公安厅多次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对核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取得突破。
《实施意见》对用人额度、薪酬待遇、招聘条件、分级管理等关键问题,均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标准,并取得了一定的政策性突破。在用人额度问题上,原则上按实有民警数与警务辅助人员数不超过1:1的比例配置,但对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反恐维稳任务艰巨繁重的市县一般不高于1:1.2;凡高于1:1比例的,须报省级公安机关和编制部门核定审批或备案。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具体执行标准则由省辖市、直管县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本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酬薪结构和补贴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各地工资待遇标准在确定前,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审核备案后执行。为确保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素质,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专以上,但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为拓展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拟将警务辅助人员职级分为七级,并明确了晋升年限。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联合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细化、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体系、层级晋升管理办法、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靠政策规范,靠制度管理,切实做到抓实抓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河南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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