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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务实创新实现公安工作新跨越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2-07 16:39:55 浏览次数: 【字体:

 

冯 锐)“2008年以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坚持内涵式发展,走服务大局之路、社会化之路、人民群众之路,持之以恒推进符合我省省情、符合我省社会治安状况、符合我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实际的 ‘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努力实现龙江公安工作新跨越。”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日前对记者说。

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中务实创新,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公安工作加速提档升级。据统计,黑龙江省公安厅已连续5年被评为行风政风测评最佳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黑龙江省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连续8年提升。

出台九项基本要求抓创新

2013年3月26日,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在十一届省委第24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优化发展环境问题,要求各省直机关认真思考研究如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环境的具体措施。省公安厅立即深入基层调研并采取实际动作,在2003年出台便民利民50条措施、2006年出台30条补充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及40条措施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公安机关行动之快、措施之实,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认可,王宪魁书记作出批示:“抓住了关键,有创新,有实质性内容的改进。”

作为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的第一个层次,“维稳、创安、护农、扶企、固边、促商、亲民、助弱、强基”九项基本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并在2008年以来的公安工作中常抓不懈,实现了黑龙江公安工作新跨越。

对照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找位置,围绕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抓创新。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成为全省公安工作的方向,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激活了蕴含在黑龙江公安队伍内部的创新力。

打造坚强型、亲民型、服务型、廉洁型公安机关

“做强公安业务坚持‘统一、统筹、统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在这方面强化集体认识、集体决心、集体统筹、集体推进,特别是近两年加快我省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步伐,补短板、补弱项,成为确保龙江公安核心战斗力永不落后的重要一环,也是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打造成坚强型、亲民型、服务型、廉洁型公安机关的重要基础。”孙永波说。

严寒与雾霾之中警灯闪烁,公安民警着装严整坚守巡逻岗位。目前,黑龙江省各市地已是隆冬时节,但这样的场景却随处可见。黑龙江省内各市地大街小巷、居民社区电子眼密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近5年来,黑龙江省各市地按照省公安厅部署,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了街面巡逻防控网和城乡社区防控网。

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打造成坚强型、亲民型、服务型、廉洁型公安机关,作为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的第二个层次,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目标性举措。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近年来良好的工作业绩,证明省公安厅这项举措在基层获得了成功。据了解,2009年至2013年,黑龙江省刑事发案总体呈下降态势,其中八类案件年均降幅超过10%。

争做群众心中的好人、亲人、能人

公安民警争做群众心中的好人、亲人、能人,是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的第三个层次。以此为基础,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自2008年以来坚持群众路线常抓不懈,始终如一开展“向人民报告”主题实践活动,并把“基层评机关、百姓评民警、各界评公安”开门评警工作贯穿于其中。

同时,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省公安厅厅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省公安厅领导近年来频繁深入调研联系点开展面对面调研活动,听实话、看实情、解实事。

“在科技手段效能日益凸显的情况下,传统的群众工作手段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群众工作路线永远都不能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做好顶层设计,宏观上创造条件促进全省公安民警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始终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孙永波说。

黑龙江 公安工作 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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