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机关对警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改革
警务改革后,市区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由三级管理变为两级管理,撤消了原八道江区公安分局和11个派出所,成立了4个“三队一室”建制的实战化分局。分局取消了机关,只有一个综合室承担着原来分局机关的职能。过去分局机关53人,现在的综合室只有8至11人,1个民警身兼数职,干过去5至6个人的工作;政委和3名副职,分别兼任综合室主任和三个队(刑警队、社区民警队、治安巡逻队)的队长;八道江城区的一线警力,由原来的214人增加到387人,市区内一线实战警力比原来增加80.8%,解决了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管理层次多、机关臃肿等弊端。改革后,社区民警、治安警、刑警占警力总数的90%,实现了90%的警力上一线,基本上解决了一线实战警力不足的问题。警务改革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整个队伍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改革后,赋予分局刑事案件侦查权和治安管理权,直接办理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与改革前比,节省了办理治安、刑事案件履行法律审批手续的时间。改革前,原八道江公安分局东兴派出所,办理一起治安拘留案件,取证后再到八道江分局签字,至少也需要2个小时。改革后,办理同样案件,只需要30分钟,大幅度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园林社区居民李敏对记者说,以前有事找民警得去派出所,办一件事往往要跑好几趟。现在民警下到社区,发了联系卡,居民很容易找到民警。而且民警在社区居委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时间,一些需要社区和管片民警签字的事项,来一趟社区就能办完,非常方便。公安机关的形象由此得到改善,在2004年的行风测评中,市公安局位次由2003年的第72位,前移到第24位。城区4个分局在八道江区行风测评中,位居全区前10名。其中,东兴分局排在全区第5位。
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在居民区的小巷里,就能看到民警和闪烁的警灯。改革后,四个分局以社区为点,警务协作区为面,实行了弹性工作制和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加大了治安巡逻特别是夜间治安巡逻防范力度,群众24小时都能见到警察。构建了覆盖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了110接处警队伍,将警力投放在易发案的区域和地段。由于一线警力充足,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普遍提高,市区发案率明显降低。群众说,现在能天天看见警察,我们心里踏实了,有了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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